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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记备案,提高报销比例?国家医保局回应异地就医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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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记备案,提高报销比例?国家医保局回应异地就医热点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张倩楠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8月1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多个关于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建议的答复,其中包括对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提高异地报销比例、实行医疗费用全国统一结算等社会热点问题的回应。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国家医保局介绍,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简单地说就是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国家医保局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2016年以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连续七年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7月2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十四五”目标任务,即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的建议,国家医保局表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采取备案制管理,主要是为了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参保群众合理有序就医。同时,通过登记备案将参保人信息纳入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以便就医地为参保人提供精准高效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国家医保局着力简化和优化包括异地转诊在内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取消繁琐证明盖章,统一备案材料,扩大备案渠道,探索自助备案。目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均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截至2022年6月底,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166.66万人次。

同时,《通知》已进一步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服务。一是明确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将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纳入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二是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明确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最低期限,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三是合理确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统筹兼顾人民健康需求和分级诊疗要求,合理设定报销水平差异。

针对异地转诊转院程序,国家医保局介绍,异地转诊人员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实现线上备案,参保人员申请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诊。

关于提高异地报销比例的建议,国家医保局介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在做好住院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居民医保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各地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正在推动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把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并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但国家医保局也表示,基本医保实行属地管理,统筹地区要合理设置筹资待遇管理等具体规定,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由于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不一,基金支撑能力和运行情况也有差异,一些统筹地区基金运行压力较大,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当期赤字,短期内难以实现全国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的大幅提高,也难以实现全国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统一。

国家医保局介绍,近日印发的《通知》明确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跨省异地就医待遇保障相对低的统筹地区报销水平。

据国家医保局数据,近年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快推进,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统筹地区全覆盖,所有省份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住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24.67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惠及参保群众就医3772.21万人次,累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2019.76亿元。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抓好《通知》落地,加大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各地今年年底前做好政策衔接过渡,确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落实落细。国家医保局还将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更好地保障各类参保人群权益,促进制度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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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登记备案,提高报销比例?国家医保局回应异地就医热点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张倩楠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8月1日,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多个关于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建议的答复,其中包括对取消异地就医备案、提高异地报销比例、实行医疗费用全国统一结算等社会热点问题的回应。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国家医保局介绍,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简单地说就是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国家医保局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2016年以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连续七年写入年度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7月2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十四五”目标任务,即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取消异地就医备案的建议,国家医保局表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采取备案制管理,主要是为了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参保群众合理有序就医。同时,通过登记备案将参保人信息纳入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以便就医地为参保人提供精准高效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国家医保局着力简化和优化包括异地转诊在内的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取消繁琐证明盖章,统一备案材料,扩大备案渠道,探索自助备案。目前,全国所有统筹地区均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截至2022年6月底,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累计成功办理备案166.66万人次。

同时,《通知》已进一步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服务。一是明确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将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纳入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二是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明确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最低期限,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三是合理确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统筹兼顾人民健康需求和分级诊疗要求,合理设定报销水平差异。

针对异地转诊转院程序,国家医保局介绍,异地转诊人员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和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可实现线上备案,参保人员申请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要求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诊。

关于提高异地报销比例的建议,国家医保局介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在做好住院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居民医保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各地根据《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正在推动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把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并同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但国家医保局也表示,基本医保实行属地管理,统筹地区要合理设置筹资待遇管理等具体规定,实现基金收支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由于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人口老龄化程度不一,基金支撑能力和运行情况也有差异,一些统筹地区基金运行压力较大,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当期赤字,短期内难以实现全国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的大幅提高,也难以实现全国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统一。

国家医保局介绍,近日印发的《通知》明确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跨省异地就医待遇保障相对低的统筹地区报销水平。

据国家医保局数据,近年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加快推进,截至2021年底,我国已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统筹地区全覆盖,所有省份启动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住院、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24.67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惠及参保群众就医3772.21万人次,累计减少参保群众垫付2019.76亿元。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抓好《通知》落地,加大政策宣传培训,指导各地今年年底前做好政策衔接过渡,确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落实落细。国家医保局还将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四个机制,更好地保障各类参保人群权益,促进制度长期稳定可持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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