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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峰度夏期间,为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规范电煤价格秩序。
8月5日,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消息,近日该局组织三个调查组分别赴山西、内蒙古、陕西开展调查,加强电煤价格监管,明确法律红线。
此次调查工作突出三个重点,一是针对前期摸排的涉嫌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问题线索开展重点调查;二是扭住煤炭生产企业“坑口价”这一重点环节;三是重点对三个电煤主产区的煤炭企业开展调查。
晋陕蒙是中国煤炭主产区,三个省区煤炭产量和外调量在全国占比中均超过70%。煤炭中间流通环节成本费用相对稳定,出矿环节价格波动大,限制出矿环节价格有利于抓住价格波动的源头。
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调查,初步认定18家煤炭企业涉嫌哄抬煤炭价格,三家交易中心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市场监管总局已对这些企业依法立案调查。
从违法形式看,哄抬价格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三种。
一是煤炭生产企业在成本未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二是增加交易环节,将煤炭销售给关联贸易公司,通过关联贸易公司层层加价,抬高价格。三是以“化工煤”名义签署确认函,但实际销售动力煤,通过规避长协限价方式推高价格。
交易中心涉嫌不执行政府定价的主要表现形式为自立项目、自定收费标准,增加煤炭交易成本。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了十个煤炭领域价格违法行为案例。
2021年3月-2021年10月期间,八家煤企大幅提高煤炭售价,涨幅达200%-300%。有企业煤炭销售均价由428元/吨提高至1687元/吨,涨幅294%。2022年3月,六家煤企的售价最高达1145元/吨,同比涨幅80%-168%。
也有企业将下属煤矿生产的煤炭高价销售给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加价售卖。去年3月-10月期间,某企业坑口原煤售价由283元/吨提高至1132元/吨,涨幅高达300%。
还有煤矿企业和贸易公司联手抬高煤价。2021年3月-10月,某煤矿企业精煤销售均价由385元/吨提高至1101元/吨,涨幅186%。贸易公司以2054元/吨售出,进销差价953元/吨,加价幅度87%。
去年4月起,国内煤炭价格开启涨势。去年10月中旬,5500大卡动力煤坑口煤价一度逼近3000元/吨,严重偏离供需基本面。
国家发改委此前表示,哄抬价格是本轮煤价非理性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通过稳煤价进而稳电价、稳企业用能成本,为实现经济稳增长提供强力支撑。
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今年上半年,煤电企业采购的电煤综合价持续高于基准价上限,大型发电集团到场标煤单价同比上涨34.5%,电煤采购成本同比额外增加2000亿元左右,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大型煤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据煤炭工业协会数据,上半年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利润总额5369.1亿元,同比增长157.1%。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公布四种哄抬价格行为,并提出自5月1日起,山西煤炭、陕西煤炭、蒙西煤炭、蒙东煤炭(3500大卡)现货价格若每吨分别超过855元、780元、690元、450元,如无正当理由,则被视为哄抬价格。
界面新闻获悉,目前煤炭主产业坑口价格总体呈现下滑趋势。
8月2日,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报价1150-1170元/吨,接货价1155元/吨,这一价格较半月前下跌约8%,已进入政策层面要求的限价区间。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持续加强煤炭价格监管,集中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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