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8月24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发布了8张罚单,剑指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水磨沟区支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水磨沟区支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彭文涛、赵惠萍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行长期间,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任磊、张峰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期间,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李建杰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期间,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领导责任。卢仁星担任天山农村商业银行水磨沟区支行行长期间,对该支行信贷管理未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根据《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天山农村商业银行米东区支行、水磨沟区支行分别处罚款150万元、50万元,合计200万元;对彭文涛、赵惠萍、任磊、张峰、卢仁星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8万元;对李建杰处以警告,罚款人民币6万元。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