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30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黄毅被开除党籍。
公开简历显示,黄毅为景颇族,于1958年8月生,云南瑞丽人。黄毅早年曾当过下乡知青,后进入云南农业大学园艺系茶叶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后担任园艺系党总支副书记。
1983年3月,黄毅开始担任瑞丽市副市长,十年后升任德宏州副州长。黄毅曾在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工作5年,于2001年出任保山市委书记,2005年开始担任省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后曾担任云南省委统战部部长,2017年开始担任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担任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后,2021年1月,云南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反腐教育片《清流毒——云南在行动》,黄毅在观看完后说,秦光荣等腐败分子的贪腐行为让人触目惊心,给党的事业和党的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他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坚定与消极腐败行为作斗争的政治自觉。
2022年1月18日,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黄毅不再担任省政协副主席职务。
两个月后,2022年3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云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黄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查,黄毅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严重背离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原则丧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欲膨胀,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人事安排、工程承揽、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界面新闻注意到,“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相关表述已多次出现在落马官员通报中,此前涉及的“老虎”包括贵州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富玉;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于鲁明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泽峰则被指“长期违规借用他人大额钱款并通过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等方式获取收益。”
通报称,黄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黄毅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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