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近半年后,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2年9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辽宁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春荣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长期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亲清不分,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郝春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郝春荣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三届辽宁省委委员职务,终止其辽宁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个人简历显示,郝春荣,女,汉族,山东烟台人,1963年4月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
郝春荣早年长期在辽宁省辽阳市工作,从1983年8月开始,历任辽阳市卫生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共青团辽阳市委副书记、书记,辽阳市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辽阳市太子河区开发带管委会主任,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等职务。2012年4,郝春荣离开辽阳市,转任辽宁省朝阳市委副书记,两年后即升任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此后,郝春荣曾于2016年9月开始担任两年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2018年2月升任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3月2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辽宁省副省长郝春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随后,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免去郝春荣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郝春荣系今年落马的首个女性副省部级以上高官,也是今年辽宁省被查的第二个副省长。3月1日,辽宁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王大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此前在8月23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开除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刘启波的党籍、公职,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方审查起诉。据媒体报道,刘启波在担任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期间,曾协助时任副省长郝春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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