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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被双开:纵容亲属秘书充当司法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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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被双开:纵容亲属秘书充当司法掮客

沈德咏曾通过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布《离职告别书》称,“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2年9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表示,沈德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沈德咏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沈德咏早年曾在江西省政法委、省高院、省纪委任职。1998年秋天,沈德咏出任最高法党组成员,当年底出任副院长。2006年,他短暂调任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约一年半后又回到最高法。此时,沈德咏已升任正部级的常务副院长,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称号。

2018年3月,沈德咏担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18年6月,全国人大免去沈德咏的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值得关注的是,在离任最高法之际,沈德咏曾通过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布一份《离职告别书》,他提到“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

沈德咏在《离职告别书》中称,“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2022年3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沈德咏成为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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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原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被双开:纵容亲属秘书充当司法掮客

沈德咏曾通过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布《离职告别书》称,“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2年9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委员,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沈德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职责使命,罔顾党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沦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破坏司法公信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公器私用,纵容默许亲属、秘书利用其职务影响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法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表示,沈德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通报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沈德咏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其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公开资料显示,沈德咏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沈德咏早年曾在江西省政法委、省高院、省纪委任职。1998年秋天,沈德咏出任最高法党组成员,当年底出任副院长。2006年,他短暂调任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约一年半后又回到最高法。此时,沈德咏已升任正部级的常务副院长,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称号。

2018年3月,沈德咏担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18年6月,全国人大免去沈德咏的最高法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值得关注的是,在离任最高法之际,沈德咏曾通过最高法全体干警的办公平台发布一份《离职告别书》,他提到“根据我的诚恳请求,中央决定提前一年左右的时间,免去我在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的各项职务。”

沈德咏在《离职告别书》中称,“在北京东交民巷27号这所大院,前后20年,我始终如一、问心无愧,真实地做了一回自己,真实地感受到了那种累并快乐着的感觉。”“我在这个岗位上已经坚守了18年,尤其是在常务副院长的位置上坚守了创纪录的10年零2个月,这是一个难度不小、风险不低的岗位,我自认为基本上做到了立足岗位、守好本分、尽力而为,没有贪渎擅权,没有媚上欺下,没有揽功诿过。”

2022年3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沈德咏成为2022年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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