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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居小区执行物业费“一费制”,为啥还要收取公摊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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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居小区执行物业费“一费制”,为啥还要收取公摊电费?

小区内除了安置房,还有两栋高层商品住宅楼

文 | 常彭朵 华商报 李婧  

物业费从1元/平方米·月变为1.5元/平方米·月,执行高层三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电梯费不再收取了,可电费仍是每度0.62元。西安名人居小区业主质疑,物业口中的“一费制”为啥不涵盖公摊电费?

名人居小区在西安市永松路,小区内除了安置房,还有两栋高层商品住宅楼。高层多位业主反映,小区自2021年起便开始执行物业费“一费制”,物业费也从原先的每月1元/平方米上涨到了1.5元/平方米。

业主称,2021年初,小区物业声称“响应政策,物业服务提升到三级标准”,未张贴调价通知,未公开征求业主意见结果,便直接按每月1.5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我是去物业办公室交费时,才知道涨价的。物业在微信群解释是执行一费制,电梯费包含在物业费里。”

按照2021年1月开始执行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一费制”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收取电梯费及公摊电费。

一名业主称,他入住至今,小区电价一直是每度0.62元。从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可以看到,2010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平方米1元、电每度0.62元,2013年至2019年都是按此标准收费。“去年物业费上涨到1.5元/平方米后,物业就不太在册子上记明细了。这一年多,我们去充值电费,都给的是单独打印出来的交费收据,感觉收据里藏着猫腻。”

记者从一户业主近几个月的电费收据可以看到,2022年6月电费收据为“名人居交费收据”,价格名称为照明用电,单位价格0.62元。8月则变成两张收费单,一张是“名人居交费收据”,价格名称还是照明用电,单位价格变成0.4983元;另一张抬头为“临时收费单”费项名称“二次加压”,9月依旧为两张收费单,其中“临时收费单”中的收费项目名称变成了“电费公摊”这张单子的单位价格是0.12元。

 “看起来用电费用单价和国家电网价格一样(0.4983元),可单子开了两张,折合下来每度电还要多收0.12元。”业主无奈地说,小区物业“一费制”执行了一半,电梯费是不收了,但公摊电费却照收不误。

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按照国家政策从2021年开始执行“一费制”的。执行三级标准,1.5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包含物业基础费用、电梯费。“高层供水加压、小区路灯照明都要用电,我们咨询过有关部门,公摊电费最高不超过0.2元,我们按0.12收,价格很低了。”该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么多年来,小区电费一直按照0.62元/度收取。

“业主多处投诉乱收费,9月6日一早市场监管部门已经约谈物业了。”工作人员表示,当初执行“一费制”时未吃透政策就执行了。物业费涨了5毛钱,但停车费降到80元,物业也没因为一费制增加多少收入。现在准备恢复为原来的标准。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名人居小区物业之前的确向小寨街道申请过要执行一费制,但并未按照规定向业主征求意见,由住建部门确定其物业服务等级,发改部门确定物业费标准,将相关资料抄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后执行。

记者从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小寨路市场监管所了解到,他们已约谈物业,因小区物业未向业主征求意见就执行一费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没有履行调价程序,因此不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他们已经要求小区整改,恢复至原收费标准,物业费1元/平方米,电梯费按楼层与原收费保持一致。如果小区物业要执行新的收费标准,需要按《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调价程序履行完程序后再执行。

对于之前执行一费制阶段所收的费用,已要求物业近期开展核算,按照原收费标准对业主多退少补。

来源:华商报

原标题:名人居小区执行物业费“一费制” 为啥还要收取公摊电费?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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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居小区执行物业费“一费制”,为啥还要收取公摊电费?

小区内除了安置房,还有两栋高层商品住宅楼

文 | 常彭朵 华商报 李婧  

物业费从1元/平方米·月变为1.5元/平方米·月,执行高层三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电梯费不再收取了,可电费仍是每度0.62元。西安名人居小区业主质疑,物业口中的“一费制”为啥不涵盖公摊电费?

名人居小区在西安市永松路,小区内除了安置房,还有两栋高层商品住宅楼。高层多位业主反映,小区自2021年起便开始执行物业费“一费制”,物业费也从原先的每月1元/平方米上涨到了1.5元/平方米。

业主称,2021年初,小区物业声称“响应政策,物业服务提升到三级标准”,未张贴调价通知,未公开征求业主意见结果,便直接按每月1.5元/平方米收取物业费。“我是去物业办公室交费时,才知道涨价的。物业在微信群解释是执行一费制,电梯费包含在物业费里。”

按照2021年1月开始执行的《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费“一费制”就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摊电费、电梯费计入物业服务费成本,不再单独收取电梯费及公摊电费。

一名业主称,他入住至今,小区电价一直是每度0.62元。从其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可以看到,2010年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平方米1元、电每度0.62元,2013年至2019年都是按此标准收费。“去年物业费上涨到1.5元/平方米后,物业就不太在册子上记明细了。这一年多,我们去充值电费,都给的是单独打印出来的交费收据,感觉收据里藏着猫腻。”

记者从一户业主近几个月的电费收据可以看到,2022年6月电费收据为“名人居交费收据”,价格名称为照明用电,单位价格0.62元。8月则变成两张收费单,一张是“名人居交费收据”,价格名称还是照明用电,单位价格变成0.4983元;另一张抬头为“临时收费单”费项名称“二次加压”,9月依旧为两张收费单,其中“临时收费单”中的收费项目名称变成了“电费公摊”这张单子的单位价格是0.12元。

 “看起来用电费用单价和国家电网价格一样(0.4983元),可单子开了两张,折合下来每度电还要多收0.12元。”业主无奈地说,小区物业“一费制”执行了一半,电梯费是不收了,但公摊电费却照收不误。

小区物业一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按照国家政策从2021年开始执行“一费制”的。执行三级标准,1.5元/平方米的物业费包含物业基础费用、电梯费。“高层供水加压、小区路灯照明都要用电,我们咨询过有关部门,公摊电费最高不超过0.2元,我们按0.12收,价格很低了。”该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么多年来,小区电费一直按照0.62元/度收取。

“业主多处投诉乱收费,9月6日一早市场监管部门已经约谈物业了。”工作人员表示,当初执行“一费制”时未吃透政策就执行了。物业费涨了5毛钱,但停车费降到80元,物业也没因为一费制增加多少收入。现在准备恢复为原来的标准。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名人居小区物业之前的确向小寨街道申请过要执行一费制,但并未按照规定向业主征求意见,由住建部门确定其物业服务等级,发改部门确定物业费标准,将相关资料抄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后执行。

记者从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管局小寨路市场监管所了解到,他们已约谈物业,因小区物业未向业主征求意见就执行一费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没有履行调价程序,因此不能按照一费制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他们已经要求小区整改,恢复至原收费标准,物业费1元/平方米,电梯费按楼层与原收费保持一致。如果小区物业要执行新的收费标准,需要按《西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履行调价程序履行完程序后再执行。

对于之前执行一费制阶段所收的费用,已要求物业近期开展核算,按照原收费标准对业主多退少补。

来源:华商报

原标题:名人居小区执行物业费“一费制” 为啥还要收取公摊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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