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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多孩家庭发一次性补贴最高5000元,“力度不够还要加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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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多孩家庭发一次性补贴最高5000元,“力度不够还要加码”

这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发放育儿补贴的政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赵孟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9月16日,据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云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三年将对云南出生的二孩、三孩发放生育补贴。这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发放育儿补贴的政策。

《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社会保障等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具体补贴方面,《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随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各地开始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已有四川攀枝花、甘肃临泽、湖南长沙和温州龙湾区等地明确将出台或拟出台发放育儿补贴的政策。但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这次云南省是以省为单位实施生育补贴政策。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云南省总人口为4720.9万人,居全国第12位,占全国人口总量的3.34%。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703.8万人,占总人口的14.91%,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7.3万人,占总人口的10.75%。按照国际标准,社会人群中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即为老龄化社会。

9月16日下午,云南省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向界面新闻表示,当前育龄妇女减少、生育意愿降低已经成为全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云南省今年的出生人口“可能40万都保不住”(注:据云南省统计局数据,2021年云南省全年出生人口为44万人)。在此背景下,云南省根据国家政策指导,展开充分调研并做过详细测算,在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有益经验后,出台该项政策。

对于为何发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负责人解释,以2023年到2025年为界主要是与“十四五规划”衔接,同时也是为了以3年作为一个政策评估周期,3年以后根据评估结果,“如果促进生育效果好,就继续延续;如果力度不够,甚至还要加码”。目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为纲领性文件,具体如何执行,下一步会出台实施细则,“保证群众在明年1月1号(符合政策的家庭)就能享受到生育补贴政策”。

此前在8月1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共计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并提出20项具体举措。

这是自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国家相关部委首次联合印发支持生育文件,引发热议。熟悉政策制定的专家对界面新闻分析,这意味着国家部委层面对支持生育政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已有共识,文件出台后对于地方政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减少部门间掣肘具有积极作用。

界面新闻注意到,此次云南省印发的《实施方案》共计25条,从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等7个方面,提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意见。

这些政策包括,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规定;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支持措施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合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三孩家庭老年人优先优惠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三孩家庭建购房补助等。

云南省卫健委相关人士表示,支持生育是一项全方位系统性的工作,除了公众普遍关注的生育补贴外,《实施方案》还有一些亮点政策更值得关注。比如,将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多渠道构建托育服务网络体系、向三孩家庭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这些政策可能比发放育儿补贴让生育家庭有更多获得感。

该人士指出,缺乏照料一直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为此《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目标,2025年前,云南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2个具有示范性的托育服务机构;农村区域托育服务机构服务覆盖率显著提高;新建住宅小区做到托育服务设施全覆盖,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大幅提升。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探索托幼一体化,新建幼儿园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2—3岁幼儿托班,新建住宅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5个托位配套建设服务设施。

《实施方案》要求,各州(市)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和督促指导所属县(市、区)托位建设工作,用好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按时按量完成托位建设任(见附件2)。对分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的州(市),省级将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趋势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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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对多孩家庭发一次性补贴最高5000元,“力度不够还要加码”

这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发放育儿补贴的政策。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记者 | 赵孟

编辑 | 翟瑞民

2022年9月16日,据云南省政府网站消息,云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三年将对云南出生的二孩、三孩发放生育补贴。这是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全国首个以省为单位发放育儿补贴的政策。

《实施方案》提出,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将个人生育情况与入户、入学、入职、社会保障等全面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具体补贴方面,《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二孩、三孩分别发放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并按年度发放800元育儿补助;对新出生并户口登记在云南的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提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随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各地开始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已有四川攀枝花、甘肃临泽、湖南长沙和温州龙湾区等地明确将出台或拟出台发放育儿补贴的政策。但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这次云南省是以省为单位实施生育补贴政策。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云南省总人口为4720.9万人,居全国第12位,占全国人口总量的3.34%。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703.8万人,占总人口的14.91%,65岁及以上人口为507.3万人,占总人口的10.75%。按照国际标准,社会人群中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比达到7%,即为老龄化社会。

9月16日下午,云南省卫健委有关负责人向界面新闻表示,当前育龄妇女减少、生育意愿降低已经成为全社会面临的普遍问题,云南省今年的出生人口“可能40万都保不住”(注:据云南省统计局数据,2021年云南省全年出生人口为44万人)。在此背景下,云南省根据国家政策指导,展开充分调研并做过详细测算,在参考其他国家和地区有益经验后,出台该项政策。

对于为何发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负责人解释,以2023年到2025年为界主要是与“十四五规划”衔接,同时也是为了以3年作为一个政策评估周期,3年以后根据评估结果,“如果促进生育效果好,就继续延续;如果力度不够,甚至还要加码”。目前,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为纲领性文件,具体如何执行,下一步会出台实施细则,“保证群众在明年1月1号(符合政策的家庭)就能享受到生育补贴政策”。

此前在8月16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发改委等共计1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从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等7个方面,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并提出20项具体举措。

这是自2021年三孩生育政策实施以来,国家相关部委首次联合印发支持生育文件,引发热议。熟悉政策制定的专家对界面新闻分析,这意味着国家部委层面对支持生育政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已有共识,文件出台后对于地方政府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减少部门间掣肘具有积极作用。

界面新闻注意到,此次云南省印发的《实施方案》共计25条,从积极有序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持续关爱计划生育家庭等7个方面,提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意见。

这些政策包括,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与三孩生育政策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的规定;采取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支持措施和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运营合作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三孩家庭老年人优先优惠入住公办养老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三孩家庭建购房补助等。

云南省卫健委相关人士表示,支持生育是一项全方位系统性的工作,除了公众普遍关注的生育补贴外,《实施方案》还有一些亮点政策更值得关注。比如,将分娩镇痛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多渠道构建托育服务网络体系、向三孩家庭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这些政策可能比发放育儿补贴让生育家庭有更多获得感。

该人士指出,缺乏照料一直是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为此《实施方案》提出明确目标,2025年前,云南省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2个具有示范性的托育服务机构;农村区域托育服务机构服务覆盖率显著提高;新建住宅小区做到托育服务设施全覆盖,社区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大幅提升。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探索托幼一体化,新建幼儿园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2—3岁幼儿托班,新建住宅区按每千人口不少于5个托位配套建设服务设施。

《实施方案》要求,各州(市)要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工作机制,推进和督促指导所属县(市、区)托位建设工作,用好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普惠托育服务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按时按量完成托位建设任(见附件2)。对分年度完成建设任务的州(市),省级将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补。到2025年,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基本建立,人口出生下降趋势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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