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牛钰
热点城市天津传言一个月的楼市政策调整终于落地。
9月16日晚间,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委员会官网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涵盖针对需求端的限购调整、购房信贷调整以及面向房企端的支持政策。
今年8月份天津发布《关于促进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时,就提到将支持分区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个人购房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下调住房贷款利率,降低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性需求等。
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最新的《通知》指出,除了继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大力发展长租房市场外,也支持新市民合理购房需求。非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大学毕业生,持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房套数政策。
此前天津在2017年3月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对比来看,天津此次政策调整对外地人的购房条件有所放松,但对享受该政策的“非本市户籍居民”限定为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和大学毕业生。
天津此次对改善性购房者也有针对特定群体放松限购。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本地居民限购区域内只能买2套、外地居民只能买1套)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另外,对将自有的1套住房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租期不少于5年的,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为支持居民家庭“卖旧买新”、“卖小换大”等置换住房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在天津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后,将其中1套住房出售的,可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
在信贷支持方面,《通知》优化了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及房贷利率优惠政策。本市无房无贷家庭商业贷款购买首套房时,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在《通知》一则附件《购房政策咨询问答》中,举例说明了首套住房的“认房不认贷”,若有居民曾贷款买过房,现已出售,名下无未还清贷款记录且在天津已没有住房,再买房申请住房贷款时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贷款利率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目前最低是4.1%。
若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目前最低是4.9%。
天津一位资深中介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受疫情影响,天津今年楼市的成交量表现不佳,此前当地不少项目常以市场调控大方向、贷款利率低为宣传重点,虽然今年也有公积金、滨海新区放宽落户政策等调整,但短期来看效果不佳,市场一直在期待新的政策调整细则。
据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8月份,天津商品住宅共成交6429套、71.84万平米,成交面积较7月上升4.75%,但仍不及去年同期水平,同比跌幅27.69%。成交价格17165元/平米,环比下降0.60%。
从去化周期来看,天津现有商品住宅可售面积的去化周期约为27.80个月,较8月稍微延长0.79个月,今年以来去化周期逐月递增,去库存压力较大。
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通知》还提出要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项目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上下游企业融资连续稳定,确保项目建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