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青海省委原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李杰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李杰翔被“双开”。
公开简历显示,李杰翔出生于1964年3月,内蒙古准格尔旗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李杰翔曾长期在内蒙古工作,先后担任过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开发局局长(正厅级),呼和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内蒙古党委常委、通辽市委书记等。
2019年9月,李杰翔履新青海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2022年1月,李杰翔当选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022年4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青海省委常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李杰翔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杰翔此前受到外界关注,系因曾担任青海木里煤田非法采矿事件调查组组长。2020年8月,祁连山南麓木里矿区非法开采问题被媒体曝光。随后,青海省成立了以李杰翔任组长,三名副省长任副组长,12个省直部门和相关地区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媒体报道木里矿区非法开采情况专项调查组”,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查实了兴青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开采的问题。
木里矿区非法开采事件后续追责中,已有青海省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文国栋等多名官员被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李杰翔的违法违纪行为中即包括一条“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
通报称,经查,李杰翔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搞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掮客,利用国有矿产资源搞政治交易,对抗组织审查搞政治伪装,求神拜佛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信奉庸俗的“酒桌文化”,肆意吃喝享乐,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违规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市场经济活动;道德败坏;毫无纪法底线,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亲友经商做掩护,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表示,李杰翔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杰翔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李杰翔是今年落马的第17名中管干部,也是十九大后青海落马的第3名副省级干部。此前,青海副省长、海西州委书记文国栋,省检察院检察长蒙永山,已分别于2020年9月、2021年6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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