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景源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发布《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进一步延长制造业缓税补缴期限。
《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在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这意味着上述企业原应于今年9月起缴纳的缓缴税费将延长至明年1月至5月补缴入库。
五税两费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去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就出台政策,允许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今年2月,对去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第四季度缓缴税费再次延缓半年缴纳,同时还延缓了今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时间也为半年。
界面新闻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获悉,今年1-8月,上海共有6.7万户企业享受上述缓缴政策,税费额累计171亿元。
上海威远精细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新型芳香化合物开发、研究和生产的小微企业,公司财务负责人赵慈表示,前期已享受的61.5万元缓缴税费又能延期4个月缴纳,这笔资金比贷款划算得多,缓税政策有效为企业减轻了负担。
上海市税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有关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同时,对于部分企业2021年11月和2022年2月延缓缴纳的税费在2022年9月1日后至《公告》发布前已缴纳入库的,企业可自愿选择申请办理退税(费)并享受延续缓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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