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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原料报送松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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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原料报送松绑了

表面退一小步,其实进一大步。

文|化妆品观察

在当前不景气的市场环境之下,监管层给企业“发红包”了。

今日(9月28日),中检院一口气解答了三个困扰化妆品企业已久的问题,其中两个涉及标签,一个涉及原料。解答中明确,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可仅在一个可视面上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此外,原料生产商也可授权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填写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件14)。

这让不少行业人士拍手称快,“表面是退一小步,其实是进了一大步”。

外文商标只需在同一可视面解释一次

今年5月1日,《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这让不少化妆品因外文商标的解释标注问题而被驳回备案。

按照其中第六条,“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7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下称《解答(五)》)指出,“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同一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与《办法》相比,《解答》进一步细化了“解释说明”的标注方法,首次明确了“同一可视面”的具体要求。紧接着在市场实际执行中,各地开始出现因非规范中文商标未在同一可视面进行解释说明,备案被驳回的情况。

广州某企业负责人就表示,在给某款新品进行备案时被驳回,原因便是,“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同一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一个包装共6个可视面,也就是说,非规范中文商标标注了多少个面,就要在多少个面上进行多次、重复的解释说明。”化妆品违禁词网创始人李锦聪如是表示。

“不仅影响美观,若是小规格产品,譬如小样,该如何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标注?”在某品牌负责人看来,《解答(五)》的要求带来的包装更换问题也令企业头疼。

中检院的此次解答,无疑给企业松了绑。其中明确,“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可以仅在其中一个可视面上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

行业人士对此纷纷称赞。“只要销售包装有解释说明就可以,在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的多个可视面任选一个,选择权交给了企业。”在李锦聪看来,中检院的解答更符合《办法》的要求,也更符合实际情况。

此外,针对“进口产品提交销售包装外文标签的中文翻译件时需要注意什么 ”,中检院也进行了解答,明确指出“如果销售包装(含说明书)上有相同的外文内容,可以只翻译一次,不需要重复翻译。”

注册/备案人可填原料安全信息

化妆品原料安全性是化妆品安全重要构成部分,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新注册/备案的化妆品,需要填报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原料的的安全相关信息。而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品需提供全部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此前已经注册备案的产品,也需在2023年5月1日前补充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而原料报送码让原料有了“身份证”,企业进行注册备案时,仅填报原料报送码便可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自2021年12月31日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上线以来,截至目前,共计有 149687 种原料申报了原料报送码。

但化妆品观察了解到,上述原料数量远不够实际注册/备案所需。正如李锦聪所言,“很多进口原料生产商不吃中国监管这一套,嫌报送麻烦不积极主动申报,导致很多产品因为相关原料没有安全信息资料而无法注册备案”。

使用还未取得原料报送码的原料,该如何进行注册备案?对此,中检院在解答中提供了两种解决方式:

1、提供加盖原料生产商公章的原料质量规格文件或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即《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件14。值得注意的是,注册人或境内责任人还应同时逐页加盖公章。

2、原料生产商授权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填写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件14)的,应提供加盖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公章的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件14),其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备注如下内容: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具体企业名称)受原料生产商(具体企业名称)的授权填写附件14中的相关内容,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特此说明。

也就是说,此前,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件14)只能由原料商或其授权代理人填报,此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也可以通过原料商授权填写了。

“表面是退一小步,其实是进了一大步。”某品牌研发工程师在朋友圈感慨,这是监管层的“进步”。

李锦聪指出,虽然授权盖章过程也存在很多细节问题,但总体来说,“第二点等同放开了政策,允许注册/备案人自己写原料安全信息(附件14)”。

虽然不少业内人士对此抱有积极态度,但也有部分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担忧。

某业内资深行业人士就指出,“允许注册/备案人自己填写,就存在‘瞎编’的可能,相当于工厂生产产品,然后叫品牌方自己编一个配方表。”

“第二点不太实际。”某原料代理商举例,进口原料的原料生产商和化妆品注册/备案人之间,隔着原料代理商、原料贸易商,若想获得授权,沟通成本也不容忽视,注册备案周期或被拉长。

“查漏补缺,让新规软着陆”

“大环境不好,监管层也在想办法为企业减负了。”上述业内资深行业人士如是表示。

据美丽修行大数据,2022年上半年,我国普通化妆品备案数约11万,同比下滑了近6成;特殊化妆品注册量约为1600余款,同比下滑了约70%。

“备案数下滑,各方面原因都有,新规也有影响。抓大放小或许更适合百花齐放。”某代工厂负责人表示。

化妆品观察搜索发现,监管层正在积极探索,为企业减压。对于新条例及其配套新规,国家药监局、中检院、广州审评相继发布了近百项有关化妆品注册备案的相关解答文件,让企业少走弯路。

而在7月,关于此前引起行业争议的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如何标注的问题,国药监局也在《解答(五)》中首次明确,要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相一致。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以优化营商环境。譬如,7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国产普通化妆品“绿色通道”服务(试行)通告,而这是行业内首个化妆品备案“绿色通道”;8月,电子注册证开始实行,为企业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从新条例出台,到新的备案系统(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运行,无论是对注册/备案人还是监管人员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上述研发工程师坦言,虽然目前新规在落地执行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但可以看见,“监管层正在查漏补缺,让新规软着陆”。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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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原料报送松绑了

表面退一小步,其实进一大步。

文|化妆品观察

在当前不景气的市场环境之下,监管层给企业“发红包”了。

今日(9月28日),中检院一口气解答了三个困扰化妆品企业已久的问题,其中两个涉及标签,一个涉及原料。解答中明确,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可仅在一个可视面上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此外,原料生产商也可授权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填写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件14)。

这让不少行业人士拍手称快,“表面是退一小步,其实是进了一大步”。

外文商标只需在同一可视面解释一次

今年5月1日,《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实施,这让不少化妆品因外文商标的解释标注问题而被驳回备案。

按照其中第六条,“化妆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应当使用规范汉字,使用其他文字或者符号的,应当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网址、境外企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约定俗成的专业术语等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除外”。

7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下称《解答(五)》)指出,“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同一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与《办法》相比,《解答》进一步细化了“解释说明”的标注方法,首次明确了“同一可视面”的具体要求。紧接着在市场实际执行中,各地开始出现因非规范中文商标未在同一可视面进行解释说明,备案被驳回的情况。

广州某企业负责人就表示,在给某款新品进行备案时被驳回,原因便是,“产品中文名称中的注册商标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的,应当在同一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一个包装共6个可视面,也就是说,非规范中文商标标注了多少个面,就要在多少个面上进行多次、重复的解释说明。”化妆品违禁词网创始人李锦聪如是表示。

“不仅影响美观,若是小规格产品,譬如小样,该如何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标注?”在某品牌负责人看来,《解答(五)》的要求带来的包装更换问题也令企业头疼。

中检院的此次解答,无疑给企业松了绑。其中明确,“如果产品标签的多个可视面上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可以仅在其中一个可视面上使用规范汉字对应解释说明”。

行业人士对此纷纷称赞。“只要销售包装有解释说明就可以,在有相同的外文注册商标的多个可视面任选一个,选择权交给了企业。”在李锦聪看来,中检院的解答更符合《办法》的要求,也更符合实际情况。

此外,针对“进口产品提交销售包装外文标签的中文翻译件时需要注意什么 ”,中检院也进行了解答,明确指出“如果销售包装(含说明书)上有相同的外文内容,可以只翻译一次,不需要重复翻译。”

注册/备案人可填原料安全信息

化妆品原料安全性是化妆品安全重要构成部分,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从2022年1月1日起,新注册/备案的化妆品,需要填报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原料的的安全相关信息。而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品需提供全部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此前已经注册备案的产品,也需在2023年5月1日前补充配方中全部原料的安全相关信息。而原料报送码让原料有了“身份证”,企业进行注册备案时,仅填报原料报送码便可关联原料安全信息文件。

自2021年12月31日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上线以来,截至目前,共计有 149687 种原料申报了原料报送码。

但化妆品观察了解到,上述原料数量远不够实际注册/备案所需。正如李锦聪所言,“很多进口原料生产商不吃中国监管这一套,嫌报送麻烦不积极主动申报,导致很多产品因为相关原料没有安全信息资料而无法注册备案”。

使用还未取得原料报送码的原料,该如何进行注册备案?对此,中检院在解答中提供了两种解决方式:

1、提供加盖原料生产商公章的原料质量规格文件或原料安全相关信息,即《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附件14。值得注意的是,注册人或境内责任人还应同时逐页加盖公章。

2、原料生产商授权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填写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件14)的,应提供加盖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公章的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件14),其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中备注如下内容:注册人、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具体企业名称)受原料生产商(具体企业名称)的授权填写附件14中的相关内容,内容真实完整准确,特此说明。

也就是说,此前,原料安全相关信息(附件14)只能由原料商或其授权代理人填报,此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也可以通过原料商授权填写了。

“表面是退一小步,其实是进了一大步。”某品牌研发工程师在朋友圈感慨,这是监管层的“进步”。

李锦聪指出,虽然授权盖章过程也存在很多细节问题,但总体来说,“第二点等同放开了政策,允许注册/备案人自己写原料安全信息(附件14)”。

虽然不少业内人士对此抱有积极态度,但也有部分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担忧。

某业内资深行业人士就指出,“允许注册/备案人自己填写,就存在‘瞎编’的可能,相当于工厂生产产品,然后叫品牌方自己编一个配方表。”

“第二点不太实际。”某原料代理商举例,进口原料的原料生产商和化妆品注册/备案人之间,隔着原料代理商、原料贸易商,若想获得授权,沟通成本也不容忽视,注册备案周期或被拉长。

“查漏补缺,让新规软着陆”

“大环境不好,监管层也在想办法为企业减负了。”上述业内资深行业人士如是表示。

据美丽修行大数据,2022年上半年,我国普通化妆品备案数约11万,同比下滑了近6成;特殊化妆品注册量约为1600余款,同比下滑了约70%。

“备案数下滑,各方面原因都有,新规也有影响。抓大放小或许更适合百花齐放。”某代工厂负责人表示。

化妆品观察搜索发现,监管层正在积极探索,为企业减压。对于新条例及其配套新规,国家药监局、中检院、广州审评相继发布了近百项有关化妆品注册备案的相关解答文件,让企业少走弯路。

而在7月,关于此前引起行业争议的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如何标注的问题,国药监局也在《解答(五)》中首次明确,要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书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相一致。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以优化营商环境。譬如,7月,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实施国产普通化妆品“绿色通道”服务(试行)通告,而这是行业内首个化妆品备案“绿色通道”;8月,电子注册证开始实行,为企业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从新条例出台,到新的备案系统(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运行,无论是对注册/备案人还是监管人员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上述研发工程师坦言,虽然目前新规在落地执行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但可以看见,“监管层正在查漏补缺,让新规软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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