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盛光祖作出逮捕决定。
盛光祖出生于1949年出生,1968年参加工作,历任上海铁路局南京分局党委书记,杭州分局分局长、党委书记,南京分局分局长、党委书记,济南铁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1999年升任铁道部副部长。2000年盛光祖调到海关总署工作,2011年2月,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落马后,盛光祖重回铁道部,出任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盛光祖也成为中国最后一任铁道部部长。
2013年,铁道部实行政企分开,盛光祖出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首任总经理。2016年11月,盛光祖退休后被任命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2年3月2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月19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盛光祖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经查,盛光祖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热衷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等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对亲属失管失教,纵容、默许亲属倚仗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盛光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盛光祖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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