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富春股份控股股东富春投资、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及总裁陈苹分别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份”大宗交易的违法违规事项(当事人在该交易中无违法所得),对富春投资的行为处以5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缪品章处以200万元罚款;对缪品章的行为处以450万元罚款;对缪品章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陈苹处以300万元罚款;对陈苹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该事项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大宗交易违法违规,富春股份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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