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田佳宁
10月24日,深圳证监局发布了一张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组织架构规范整改过程中存在重大问题,其主要违法行为是:1.下属青岛金石灏汭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待整改子公司及管理的多只产品、多项投资项目未通过个案申请审核;2.为管理在建物业或进行专项投资设立的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实投资有限公司未清理完毕;3.私募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跟投产品的出资超标及直接投资项目问题未解决;4.未将直接持股35%的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纳入子公司规范整改计划。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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