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球财说 宋涵
在险企正如火如荼为2023年“开门红”大展身手做准备的关键时刻,监管部门对今年第二波人身保险产品问题进行通报,给各险企以警示,要求其在拉动保费规模增长同时要规范经营。
此次被点名的保险公司多达24家,主要围绕老生常谈的产品设计、条款、费率和精算假设展开。热销产品增额终身寿险再次被点名,并扩展至全行业进行风险排查工作。
监管高压揭人身保险产品“三宗罪”
11月18日,银保监会人身险部门发布了关于近期人身保险产品问题的通报,涉及大中小险企24家。
监管部门将排查中发现的主要人身保险产品问题归结为三类。
第一,产品设计问题。其中包括保险责任范围不合理,涉及的保险公司有3家,为国华人寿、中国人寿、渤海人寿;现金价值计算问题涉及1家险企为华夏人寿;产品设计异化涉及1家险企为瑞华健康。
第二,产品条款表述问题。因触发此类被监管点名的共有10家保险公司。涉及条款表述不合规的有6家,依次为建信人寿、东吴人寿、华夏人寿、幸福人寿、上海人寿、长城人寿;涉及条款表述不合理的有5家,包括农银人寿、和谐健康、弘康人寿、泰康人寿、长城人寿;涉及条款表述不严谨的有1家为长城人寿。
值得注意的是,长城人寿在产品条款表述方面出现的问题最多,三项全占。而东吴人寿也不遑多让,该公司名下有8款意外伤害保险产品条款表述不合规,夺得“单项王”。
第三,产品费率厘定和精算假设问题。在产品定价不合理方面,包括合众人寿、中国人寿、农银人寿、民生人寿、和谐健康、长城人寿、信美相互人寿、渤海人寿共8家险企被监管点名。在费率厘定不合理问题上,涉及的保险公司有3家,分别为平安人寿、北大方正人寿、信美相互人寿。在费率厘定或精算假设不合规方面,包括建信人寿、和谐健康、农银人寿、泰康人寿、北大方正人寿5家。
除上述三类主要问题外,建信人寿因产品名称不合规,珠江人寿、华夏人寿、国联人寿、因产品报送材料不规范,招商仁和人寿因产品存在利率调整和宣传问题而被监管点名。
从这次通报的情况来看,涉及的12项人身险产品问题,有些算是“行业顽疾”,容易引发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因不合规使用保险条款或保险费率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更是不在少数。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8月,银保监会就曾发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披露范围、披露内容、信息披露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历时3个多月,就在《通报》发布前一天,银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旨在全面规范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行为,切实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办法》指出,保险公司作为产品信息披露的主体,应当将产品的条款、费率、现金价值全表等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信息进行全面披露。信息披露对象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社会公众。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完善内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机制,披露材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负责管理,保险公司不得授权或委托个人保险代理人自行修改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材料。
《办法》明确,保险机构相关管理人员在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材料制定、使用等方面的责任。同时,也明确了违反本办法对保险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可采取的监管措施和处罚举措。
近年在保险回归本源、“保险姓保”大环境下,监管持续加码,只会越来越严,险企规范经营才是根本。
增额终身寿险掀起全行业风险排查风波
在银行利率下行驱使下,各险企结合市场形势提前布局来年业务发展计划,为打响2023年“开门红”开始布局“战役”。以银保渠道为主的年金险和增额终身寿险或可凭借高收益,成为保险公司力荐,受消费者追捧的热销产品。
但在本次《通报》中,近年的“网红”产品——增额终身寿险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此举无疑给保险公司打了一针“冷却剂”。
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增额终身寿险特点即在投保人生存期,每年保险金额都会增加的终身寿险。
近两年,增额终身寿险凭借灵活减保,保额稳定增长等优势,在银行利率下行、权益市场收益不佳的势头下,一路高歌猛进,成为了寿险公司保费规模增长的源动力。
不过,随着该产品热销,潜在风险也随之暴露。不少保险公司出现了噱头营销、销售误导、利用加保规则变相突破定价等问题。产品本身还存在保障程度低、长险短做、变相理财等风险,甚至一度出现在人身险产品“负面清单”中。
事实上,监管对增额终身寿险关注的核心在于防范产品激进定价导致的利差损风险。
利差损是指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险合同的平均预定利率而造成的亏损。简而言之,险企投资端遇挫就容易引发负债端承压,若负债端允诺利率过高,投资端无法满足,就容易造成此类风险。就目前权益市场而言,上半年险企在投资端尝尽了苦头。
监管直言个别公司激进经营,行业恶性竞争容易引发此类问题。此次《通报》中因增额终身寿险被点名的就有3家险企。
弘康人寿、中华联合人寿共2款增额终身寿险,产品定价假设的附加费用率较实际销售费用显著偏低。小康人寿2款增额终身寿险,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与经营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要求上述公司立即停止销售有关产品,并进行全面排查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监管部门将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专项风险排查工作扩大至了全行业。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增额比例超过产品定价利率、利润测试的投资收益假设超过公司近5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水平、产品定价的附加费用率假设明显低于实际销售费用等。
要求各险企排查中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按监管规定要求报送产品停售报告,做好已销售保单的服务保障工作。并明确各险企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风险排查情况和具体管理措施报送银保监会。
后期监管部门会根据各公司风险排查及处理情况,对排查不全面、管理不到位的保险公司,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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