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曹万元
“我认识到自己犯了错,希望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学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人。”11月27日,危险驾驶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向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张伶俐,王盈表达真诚的感谢。
郾城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武志生、检察官助理张伶俐在审查案件过程中,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因事故导致腿部多处骨折,受伤严重,行动不便,现正在医院住院治疗。考虑到吴某某的身体情况及治疗需要,办案期间,检察机关从人性化司法的角度出发,在送达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进行讯问等诉讼活动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48小时核酸检测,严格个人消毒;按照医院流程规定,冒着严寒排队等候3个小时,主动“上门办案”,直接到病床前对吴某某进行讯问。
见面后,检察官首先询问了吴某某的身体状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就案件事实依法对其进行讯问,期间检察官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讯问结束后,检察官解答了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及其家人在法律方面的疑惑,并对吴某某及其家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普法宣传,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的家属也对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做法深表感谢。这起案件的办理,全程体现出检察官办理案件时的人性化关怀,彰显了司法温度。
越是困难时期,越要勇于担当,才能共渡难关。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郾城区检察院坚持做到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坚持“向前一步、解决问题””,白天做核酸检测志愿者,晚上加班加点认真做好案卷审查起诉等一系列工作,充分利用休息时间和执勤轮岗间隙,加班加点办理各类案件,采用三方视频通话、电话讯问等方式办结案件10余起,以便民利民的检察办案注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谐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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