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杞县政府网消息,杞县叶某青案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杞县板木乡前营村叶某青案” 有关情况的说明》,全文如下。
针对近期我县板木乡前营村叶某青案舆论关心关注的问题,我县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1年6月28日19时许,杞县板木乡前营村村民叶某青与刘某艺、刘某见在本乡“农家宴”饭店饮酒期间发生口角,引起厮打,后被他人劝开。23时许,叶某青回家后感到身体不适,家人将其送往医院。7月7日,叶某青经医治无效死亡。2021年6月29日2时36分,杞县公安局接到叶某青家属报警,于当日立案侦查,先后将涉案犯罪嫌疑人刘某艺、刘某见刑事拘留,羁押于杞县看守所。目前此案件已侦查终结,按照法定程序已由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审理中。
二、关于死者家属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死者家属提出的“刘某彦参与殴打却逍遥法外”“侯堂村支书参与殴打,公安机关未处理”“未将该案中是否使用凶器列入调查”等问题,联合调查组核查比对了周边监控视频、在场证人证言、司法鉴定文书等相关证据,认定所反映问题不实。
三、关于网传死者女儿叶某婷失联的情况
案件发生后,针对死者家属疑问,县公安机关多次与其沟通,介绍案件进展情况,解释法律法规。在案件正常办理进程中,死者家属叶某婷、叶某艳、叶某玲等人歪曲事实,持续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发布“凶手逍遥法外”“叶某婷失联”等不实言论,误导舆论,对案件正常办理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6日,在叶某婷男友在场情况下,县公安局民警出示证件后依法将其带回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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