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网站2022年12月14日消息,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现阶段,可在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基础上,在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中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疫苗选择方面,根据疫苗研发工作进展,所有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的疫苗均可用于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优先考虑序贯加强免疫接种,或采用含奥密克戎毒株或对奥密克戎毒株具有良好交叉免疫的疫苗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有关组合如下: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3剂灭活疫苗+1剂智飞龙科马重组新冠病毒疫苗(CHO细胞);3剂灭活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3剂灭活疫苗+1剂珠海丽珠重组新冠病毒融合蛋白(CHO细胞)疫苗;2剂康希诺肌注式腺病毒载体疫苗+1剂康希诺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3剂灭活疫苗+1剂成都威斯克重组新冠病毒疫苗(sf9细胞);3剂灭活疫苗+1剂北京万泰鼻喷流感病毒载体新冠病毒疫苗;3剂灭活疫苗+1剂浙江三叶草重组新冠病毒蛋白亚单位疫苗(CHO细胞);3剂灭活疫苗+1剂神州细胞重组新冠病毒2价S三聚体蛋白疫苗。
《方案》明确,根据国内外真实世界研究和临床试验数据,结合我国疫苗接种实际,第二剂次加强免疫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时间间隔为6个月以上。
《方案》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工作的宣传措施,重点宣传加强免疫接种的目的意义,积极引导目标人群主动接种,特别要引导提升老年人群的接种率。
各地要继续把接种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组织接种实施。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落实接种单位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要求,保障接种安全。
加强免疫,俗称“加强针”,是指在完成疫苗接种后,根据抗体消退的情况进行补充接种,保持人体对病毒免疫力的疫苗剂次。我国此前于2021年9月启动了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据国家卫健委数据,截至2022年12月12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5024.4万剂次。11月29日,国家疾控局卫生免疫司司长夏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2022年11月28日,全国完成加强免疫接种8亿1117.6万人,其中包括序贯加强免疫接种的4722.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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