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记者 | 章宇璠
12月20日,宁波银保监局发布了4张罚单,剑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审慎。
赵嘉军、吴继伟、潘海英对所在机构集团客户授信管理不审慎相关问题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宁波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合计罚款2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赵嘉军、吴继伟、潘海英处以警告。
同年9月9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因车贷分期业务开展不审慎、车贷分期业务整改缓慢被宁波银保监局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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