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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冷链冲刺IPO:应收账款规模、资产负债率保持高位,偿债能力承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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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冷链冲刺IPO:应收账款规模、资产负债率保持高位,偿债能力承压

星星冷链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61亿股,拟募集资金15.42亿元。

文|GPLP 涟漪

2022年11月25日,上交所官网显示,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星冷链”)预披露更新。

星星冷链是一家冷链设备制造商,为客户提供商用、商厨、家用及医用等制冷设备和产品,也是冷库工程建设服务及配套设备提供商。

2019-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星星冷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9.91亿元、53.13亿元、57.51亿元、26.7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42亿元、1.72亿元、1.74亿元、1.37亿元。

(来源:星星冷链招股书)

星星冷链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61亿股,拟募集资金15.42亿元,将用于台州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89亿元)、智能化改造及产能扩建项目(4.0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4.50亿元)。

星星冷链智能化改造及产能扩建项目包括智能化改造项目(1.50亿元)、台州年产9万台医用冷链终端设备技改项目(0.53亿元)、智能化改造及产能扩建项目(徐州)(2.00亿元)。

应收账款规模、资产负债保持高位,偿债能力承压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73亿元、6.92亿元、7.40亿元、8.07亿元,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4899.03万元、4991.26万元、7259.80万元、8330.80万元。

招股书显示,星星冷链管理层根据应收账款账龄及客户信用情况对应收账款的减值情况进行评估。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4亿元、6.42亿元、6.67亿元、7.23亿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74%、11.18%、11.49%、12.84%。

星星冷链表示,如未来不能提高应收款项的管理水平,或出现下游客户经营困难等情形,将会导致应收款项回收不及时甚至无法收回,造成信用减值损失,并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持续增长之下,星星冷链的资产负债率同样保持高位,偿债能力承压。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68%、79.54%、76.76%、73.61%,同期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8.31%、39.67%、41.04%、39.25%。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流动比率分别为0.81倍、0.81倍、0.77倍、0.74倍,同期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23倍、2.30倍、2.08倍、2.44倍。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58倍、0.59倍、0.53倍、0.54倍,同期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62倍、1.68倍、1.26倍、1.45倍。

星星冷链表示,若不能有效拓展融资渠道,同时流动负债增加速度高于流动资产增加速度,未来将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

实控人曾发生变更

星星冷链自成立以来,进行了一次实控人变更。

星星冷链的前身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星家电”)成立于2010年9月,有叶仙玉、星星便洁宝、星星电子3名股东,分别出资1020万元、490万元、490万元,共2000万元成立,持股比例分别为51%、24.50%、24.50%。

2010年10月,星星家电进行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40000万元,而新增38000万元注册资本由星星集团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以土地及房产出资28000万元并分期缴纳。

由此,星星集团持有星星家电的股权比例达到95%。

2012年4月,星星电子将其持有的星星家电490万股股份,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星星集团,星星集团的持股比例达到96.23%。

星星家电分别于2016年6月、2016年8月、2017年3月引入更多投资者,星星集团的持股比例逐渐被稀释到48.24%。

2018年8月,星星集团与星星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星星集团将其持有的星星冷链1.60亿股股份,以每股3.44元,合计5.50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星星控股。

星星控股因此持有星星冷链33.00%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而星星控股的实控人叶仙斌、戚丽君(2人为夫妻关系)成为星星冷链的实控人。

此后,星星冷链股东经历了一系列变动后,实控人未再发生变化。

招股书显示,目前,叶仙斌直接持有星星冷链12.84%的股份,通过星星控股间接持有星星冷链30.72%的股份;戚丽君直接持有星星冷链0.91%的股份,通过星星控股间接持有星星冷链1.62%的股份。

与此同时,叶仙斌担任宁波星荣、宁波星澍、宁波星瓴、宁波星旻和宁波星鑫五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五家合伙企业控制星星冷链4.25%的股份表决权。

因此,叶仙斌和戚丽君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星星冷链50.34%的股份表决权,为实控人。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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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冷链冲刺IPO:应收账款规模、资产负债率保持高位,偿债能力承压

星星冷链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61亿股,拟募集资金15.42亿元。

文|GPLP 涟漪

2022年11月25日,上交所官网显示,浙江星星冷链集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星冷链”)预披露更新。

星星冷链是一家冷链设备制造商,为客户提供商用、商厨、家用及医用等制冷设备和产品,也是冷库工程建设服务及配套设备提供商。

2019-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星星冷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9.91亿元、53.13亿元、57.51亿元、26.7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42亿元、1.72亿元、1.74亿元、1.37亿元。

(来源:星星冷链招股书)

星星冷链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61亿股,拟募集资金15.42亿元,将用于台州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6.89亿元)、智能化改造及产能扩建项目(4.0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4.50亿元)。

星星冷链智能化改造及产能扩建项目包括智能化改造项目(1.50亿元)、台州年产9万台医用冷链终端设备技改项目(0.53亿元)、智能化改造及产能扩建项目(徐州)(2.00亿元)。

应收账款规模、资产负债保持高位,偿债能力承压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6.73亿元、6.92亿元、7.40亿元、8.07亿元,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4899.03万元、4991.26万元、7259.80万元、8330.80万元。

招股书显示,星星冷链管理层根据应收账款账龄及客户信用情况对应收账款的减值情况进行评估。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24亿元、6.42亿元、6.67亿元、7.23亿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74%、11.18%、11.49%、12.84%。

星星冷链表示,如未来不能提高应收款项的管理水平,或出现下游客户经营困难等情形,将会导致应收款项回收不及时甚至无法收回,造成信用减值损失,并对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持续增长之下,星星冷链的资产负债率同样保持高位,偿债能力承压。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3.68%、79.54%、76.76%、73.61%,同期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38.31%、39.67%、41.04%、39.25%。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流动比率分别为0.81倍、0.81倍、0.77倍、0.74倍,同期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2.23倍、2.30倍、2.08倍、2.44倍。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上半年末,星星冷链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58倍、0.59倍、0.53倍、0.54倍,同期可比公司平均值分别为1.62倍、1.68倍、1.26倍、1.45倍。

星星冷链表示,若不能有效拓展融资渠道,同时流动负债增加速度高于流动资产增加速度,未来将面临较大的短期偿债风险。

实控人曾发生变更

星星冷链自成立以来,进行了一次实控人变更。

星星冷链的前身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星家电”)成立于2010年9月,有叶仙玉、星星便洁宝、星星电子3名股东,分别出资1020万元、490万元、490万元,共2000万元成立,持股比例分别为51%、24.50%、24.50%。

2010年10月,星星家电进行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40000万元,而新增38000万元注册资本由星星集团以货币出资10000万元、以土地及房产出资28000万元并分期缴纳。

由此,星星集团持有星星家电的股权比例达到95%。

2012年4月,星星电子将其持有的星星家电490万股股份,以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星星集团,星星集团的持股比例达到96.23%。

星星家电分别于2016年6月、2016年8月、2017年3月引入更多投资者,星星集团的持股比例逐渐被稀释到48.24%。

2018年8月,星星集团与星星控股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星星集团将其持有的星星冷链1.60亿股股份,以每股3.44元,合计5.50亿元的价格转让给星星控股。

星星控股因此持有星星冷链33.00%的股权,成为控股股东,而星星控股的实控人叶仙斌、戚丽君(2人为夫妻关系)成为星星冷链的实控人。

此后,星星冷链股东经历了一系列变动后,实控人未再发生变化。

招股书显示,目前,叶仙斌直接持有星星冷链12.84%的股份,通过星星控股间接持有星星冷链30.72%的股份;戚丽君直接持有星星冷链0.91%的股份,通过星星控股间接持有星星冷链1.62%的股份。

与此同时,叶仙斌担任宁波星荣、宁波星澍、宁波星瓴、宁波星旻和宁波星鑫五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五家合伙企业控制星星冷链4.25%的股份表决权。

因此,叶仙斌和戚丽君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星星冷链50.34%的股份表决权,为实控人。

(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