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12月28日公告,近日,本行收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湘01民初988号,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18年8月3日至2019年6月26日,本行与借款人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多份《人民币借款合同》,本行依约向其发放贷款,截至2021年1月17日,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欠本行贷款本息合计为9.1亿元。根据上述贷款,本行分别与多名被告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目前,因借款人湖南金旺铋业股份有限公司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无法保障本行贷款本息清偿,根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约定,本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为维护本行合法权益,收回信贷资金,本行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