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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601899.SH)控股子公司乌后紫金违法采矿案判决。
1月4日晚,紫金矿业公告称,乌后紫金收到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该公司于2013年8月-2020年期间,在已取得探矿许可证但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以探代采的方式,在乌拉特后旗东升庙三贵口北矿段进行巷道掘进及矿石采挖,涉案矿石价值共计4.6亿元。
判决书称,乌后紫金因犯非法采矿罪,没收上述违法所得,并处罚金1500万元。乌后紫金及7名相关人员因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至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不等,并处罚金6万元-20万元不等。
紫金矿业称,该案所涉相关人员均非上市公司层面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管人员。该判决执行将影响公司2022年净利润4.5亿元。2022年前三季度,紫金矿业实现净利润206.88亿元,同比增长42.35%。
乌后紫金成立于2005年,主要开发内蒙古乌拉特后旗东升庙三贵口锌(铅)矿,紫金矿业持有95%股权。截至2021年底,其保有锌金属资源量175万吨,共生铅金属资源量38万吨。
该矿的南北矿段为同一矿体。2012年,紫金矿业申报南北两个矿段合一的采矿权,因北矿段勘探程度较低,只取得了南矿段采矿权。
紫金矿业表示,乌后紫金随后进行补勘,并于2013年9月获得资源储量备案,之后交纳了有关价款并多次申报采矿权。因矿业政策及人为等多种因素,北矿段一直没有取得采矿权,加上乌后紫金相关人员法规意识淡薄,是造成该项目长期无证开采的主要原因。
该案件首次曝光于去年4月,据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当时披露,紫金矿业总经理郑某某到乌拉特后旗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投案,称紫金矿业涉嫌非法采矿。随后,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对上述事件进行立案调查。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查证称,2020年乌后紫金在三贵口锌(铅)矿南矿段越界开采金属量69.93吨,已罚款102.45万元;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开采金属量163.25万吨,已罚款100万元。在北矿段上,乌后紫金无证采矿约251万吨。由此计算,乌后紫金在三贵口锌(铅)矿上,已共违法采矿约415万吨。
紫金矿业是中国最大黄金生产企业、第二大矿产铜生产企业。截至2021年底,该公司持有金矿资源量2373吨,逾占全国金矿总储量的四成。
截至1月5日10时,紫金矿业股价为10.34元/股,上涨0.39%,总市值为27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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