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品牌杂志
1月4日晚,浪莎股份发布公告,取消与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就在前一天,浪莎股份宣布二人担任公司浪莎品牌全球品牌代言人,代言费共275万元。
针对代言人“一日游”,浪莎股份回应,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签订。
浪莎股份,取消与郎朗吉娜代言合作
1月3日晚间,浪莎股份发布公告称,所属子公司浪莎内衣作为甲方,近日与乙方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乙方艺人郎朗、吉娜签订了《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自2023年3月1日起,到2025年2月28日止,公司广告产品包括使用吉娜代言产品、吉娜郎朗代言产品以及郎朗吉娜夫妻共同代言产品,为公司浪莎品牌担任全球品牌代言人。
公告显示,甲方应支付乙方报酬作为沿用乙方形象代言费用共计275万元(含税)。这一代言费用,相当于浪莎股份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7%。
然而,浪莎股份1月4日再次发布公告,称昨日晚间披露的浪莎内衣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相关内容,因合同相关条款发生变更,浪莎内衣取消与浙江亿燊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艺人郎朗、吉娜签订的《广告演出及肖像使用合同》。
浪莎回应,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
郎朗、吉娜代言一天就取消?
随着消息的不胫而走,浪莎股份回应,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只是代言合同将跟浪莎股份的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按照原合同规划,合作期间,艺人的一言一行必须保持良好形象,有义务维护甲方及甲方产品良好形象,不得作出损害甲方及甲方产品的任何行为。如果合作艺人言行造成甲方商誉有受负面影响之虞,艺人方面需公开道歉,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损失赔偿。
张柏芝大S等,均曾为浪莎旗下产品代言
公开资料显示,浪莎集团子公司包括浪莎袜业、浪莎内衣等,张柏芝、大S、周华健、苏有朋等明星都曾为浪莎产品代言。不过,目前浪莎的官网、电商平台上并无代言人展示。
浪莎集团官网显示,浪莎在中国强势媒体投放广告费用达几千万元,覆盖全国各地,拥有配套、健全的营销网络。浪莎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全国的三分之一,现有2000多家专卖店、10万个销售终端网点,超过5000人的营销队伍,国外客户300余个。
不过,浪莎集团并未披露明星的代言预算,但是从上市公司浪莎股份披露的信息中可以管窥一二。浪莎股份年报显示,2021年,明星代言及肖像权使用费为60.59万元。
2007年,浪莎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拥有圣东尼无缝内衣织机300余台,其他内衣生产及配套设备4500余台。形成年产1200万套内衣,产值3亿元的规模。
浪莎股份分析,国内当前仍持续消费分层基础上的消费升级,服务消费行业呈现结构分化,五六线城市重视品牌化及性价比,二三线及一线城市偏向个性化及高端化。服装内衣行业正进行积极的数字化转型。浪莎股份通过电子商务、会员模式、私域流量的运营,利用抖音、快手、社交、社群、直播等零售工具,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提升“浪莎内衣”品牌影响力。
此前,体育主播刘耕宏夫妇在网络平台直播跳操,收获千万粉丝。在刘耕宏夫妇直播跳操数据最鼎盛的时期,投资者纷纷询问浪莎是否有签约刘耕宏为代言人的打算。浪莎股份当时回应称:“公司暂时不与其合作。”
综合:证券时报、第一财经、金融界、海报新闻
责编:冯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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