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景源
2022年11月,《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正式印发。根据《办法》规定,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北京、上海、苏州、杭州、广州、西安、成都等36个城市和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城市。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一个月开户人数便超过1700万。
2023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金颖、方玥、谢静联合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
该提案指出,作为我国养老制度体系内基本养老和企业年金的有益补充,个人养老金已成为第三支柱养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参保门槛较低、缴费档次较多、享受一定税收优惠、收益相对稳定等优点。
但是个人养老金目前在政策实施和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领用场景受限、资金提取不灵活,税收优惠力度有限、政策吸引力不大,养老金融产品选择和管理的主动权不大等。
为此,金颖、方玥、谢静等委员建议,优化养老金提取规则,如允许重大疾病下的部分支取、提前支取;如在司法实务中的冻结罚没情形规定,以及是否可以作为个人资产应用于抵押、担保、赔付等情形,提升群众养老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提案还建议进一步加大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力度,可考虑分层级加大优惠力度,根据参加个人养老者的年收入分层级采取不同的优惠政策设计,让更广泛的群体可以受惠,切实发挥对中低收入群众的养老保障作用,推进我国养老体系的均衡发展。
此外,提案还提出,建立统一管理平台,进一步整合企业和职工参加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的信息数据,让企业及其职工可通过统一管理平台办理业务、查询账户、获取其他咨询测算服务;政府也可通过统一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和产品评测,鼓励养老金机构提供电子化、标准化和更加高效便捷的养老金服务,充分发挥机构间竞争作用,优化养老体系整体服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