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名为《真人版侠盗猎车:浙大男越狱抢警车被判死刑,竟发明黑科技捡回一命……有文化太可怕》这个帖子在网络被广泛刷屏。
大致的内容是一个名叫李红涛的男子,毕业自浙江大学电子系,由于诈骗原工作单位被捕,但是因为太聪明导致警察叔叔之后,就各种策划越狱,越狱之后还开着警车到处招摇……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李红涛最终还是被抓并被判了死刑。
可神奇的是,他通过在监狱里刻苦专研,发明了无刷电机专利,从而获得了发明博览会金奖并获得减刑,就这样成功从死刑线上捡回一条命变成了有期徒刑,最后他还帮着监狱改良了防越狱系统,成功开始另一段新生活。。。
真的?吃瓜群众们表示震惊!作为一个严肃的专利公众号,小编赶紧去查了所谓救命李红涛的专利。
来源:智慧芽全球专利数据库
(注:文中提及他在申请时化名“杨红俊”)
咦?还真有,那故事肯定就是真的了!多么正能量满满的故事啊,不仅告诉大家浪子回头金不换,更说明了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
然而,专业的IP人怎么可能就只看专利申请记录啊!小编继续带你剥洋葱,层层揭秘。
真有李红涛这个人?
原文中层仔细描述到:“李红涛1984年考入浙江大学电子系;1988年,毕业后随女友到昆明,分配到昆明电阻二厂,随后结婚……;”
我们可以通过浙江大学官方的校友录查询,88届毕业的校友中是否有李红涛这个人:
在无线电技术毕业生名录中有可查得杨红俊一人,而在电子物理及半导体专业则无相关人名。
等等,杨红俊是李红涛在专利申请时的化名啊,他毕业时就叫杨红俊的话合并化名杨红俊?所以,李红涛到底是谁?
诈骗罪、脱逃罪、盗窃罪并罚会判死刑?
在90年代,法院判决中依旧依据的是79年刑法,因此我们查询79年刑法中相关信息:
第六十四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一百五十二条 惯窃、惯骗或者盗窃、诈骗、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六十一条 依法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分子脱逃的,除按其原犯罪行判处或者按其原判刑期执行外,加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同时,李红涛在92年犯罪时已经超过了83严打的期限,因此根据定罪的三个罪名来看,数罪并罚不足以判处其死刑。退一步说,即使当地法院法官是个法盲判了死刑,在高院复核时候也会被直接驳回的。
P.S. 本文中刑法探讨的观点来自知乎网友Deckard Cain在知乎相关讨论的描述。
立功与减刑
原文中1995年3月16日,他的“无刷电机”发明获得第五届中国专利发明博览会金奖,并凭此重大立功表现,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死缓。
来源:智慧芽全球专利数据库
回过去看下申请情况,无刷电机的申请最早是在1995年2月8日提出的。短短的一个月时间,这件专利就是通过审查加速公告再获得中国专利发明博览会金奖。
笔者觉得要么这位天才其实超过了爱因斯坦,因为他发明了时间压缩器啊!要么就是不能说的秘密了……
另外,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79刑法中没有重大立功的说法,重大立功为97刑法内容。
最后,我们来看看新闻的出处吧,其实这个故事来自凤凰卫视十多年前的《冷暖人生》栏目。
但是,不能因为它出自何方或者传得有多广来证明故事的真实性,我们还是应该从客观理性的角度来分析事理。小编想说,朋友圈真假难辨,对于所谓的爆款消息,请谨慎刷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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