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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年销22亿,维娜公司被罚没10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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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年销22亿,维娜公司被罚没1068万

近两年,包括TST、思埠集团在内,已有一大批企业或品牌因涉嫌传销被查处,无不显示出监管层面对传销行为“0容忍”的态度。

文|青眼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处罚决定,上海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娜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被罚没款1068.3万元。

近两年,包括TST、思埠集团在内,已有一大批企业或品牌因涉嫌传销被查处,无不显示出监管层面对传销行为“0容忍”的态度。

号称年销22亿

公开资料显示,维娜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港澳台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3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44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善用,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货物进出口等,目前仍是存续状态。

根据上海市市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12月,维娜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88.3万元、罚款80万元,合计约1068.3万的行政处罚。

▍截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涉传被罚没款上千万,这家公司到底是什么来头?

据了解,维娜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妆品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范围包括了专业护肤、彩妆和生活健康等多个方面,旗下拥有9个美妆品牌,包括宫、蓓霓芬、emeth 、S.H.U等,产品多以套装形式售卖,套装均价多超过1000元。另据维娜公司官网介绍,其在全国拥有3万多家店铺及14家分公司,2019年达成约22亿元销售额(韩币3700亿)。

▍图源维娜公司官网

从维娜公司的业务板块来看,其主要涉及美容产业、SPA产业和美容培训三大领域,分别涵盖了化妆品的销售、线下门店的美容服务以及皮肤美容师培训三部分。

青眼了解到,该公司美容产业、SPA产业的业务主要通过代理模式开展,层级从加盟商到县级代理、市级代理、省级代理递进,而门店业绩则是代理晋升的主要考核项目。

据《禁止传销条例》中第七条规定,有以下行为属于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那么,维娜公司是否因为层级代理的模式被认定为组织传销?对此,青眼尝试联系维娜公司了解事件详情,但截止发稿未获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维娜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在今年1月20日还有所更新,此外,青眼在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搜索发现,2022年11月,维娜公司还有多款产品备案。公司经营似未受巨额罚单的影响。

▍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超4.9亿股权收购案告吹

事实上,维娜公司可以称得上是“风光一时”。青眼了解到,2021年9月,A股上市公司江苏吴中曾发布公告表示,拟收购维娜公司不少于70%的股权。彼时,江苏吴中与维娜香港有限公司(维娜公司母公司,持股100%)暂定维娜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对价约为人民币7亿元。

换而言之,江苏吴中拟出资不少于4.9亿元收购维娜公司的部分股权。

在江苏吴中的相关公告中,还公布了维娜公司2020年、2021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上半年,维娜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2.63亿元,净利润为1.37亿元、9018万元。

▍截自江苏吴中相关公告

以此计算,2020年-2021年上半年,维娜公司净利率达到了29.54%、34.3%,已不输一众A股化妆品上市公司。

但在2022年1月,江苏吴中再次公开表示,在企业尽职调查期间,其发现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存在诉讼纠纷且未完结。维娜方未能如期对诉讼纠纷做出解释或表达歉意,最终江苏吴中终止了这笔股权收购。

不仅是存在诉讼纠纷,维娜公司还曾数次传出负面新闻。比如在2021年12月,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发布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检通告,在33家化妆品企业中,有5家企业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处罚,其中就包括维娜公司。

▍截自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此外,据企查查信息显示,维娜公司在2019年曾因进口的货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上海浦江海关罚款63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青眼以“上海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关键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发现,维娜公司旗下的13家分公司已有12家是注销(吊销)状态,仅忻州市忻府区上海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忻州分店1家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全方位大清洗

近两年来,已有一大批企业或品牌涉嫌传销被立案、判罚,剜掉传销这颗毒瘤是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

仅2022年,就有至少三家化妆品企业涉传被通报。比如2022年1月,微商代表企业广州思埠集团有限公司被曝出涉嫌传销,关联企业2亿元财产被冻结;2022年4月,有着“第一微商品牌”之称的TST,其母公司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也被湖北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罚款170万元。

随着思埠与TST传销行为的定性,有观点表示,这代表着微商野蛮生长时代要彻底成为过去式。

而在2022年6月,又有报道传出,化妆品电商“太极古芳平台”的4名主要运营者被认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1年8个月-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62万元,追缴非法所得约2.4亿元……

此次维娜公司被罚没1068万元,也再次给相关从业者提了醒,无论是微商、电商平台还是传统美容企业,随着监管的步步收紧,国家层面对传销行为的打击必定是全方位、无死角。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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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称年销22亿,维娜公司被罚没1068万

近两年,包括TST、思埠集团在内,已有一大批企业或品牌因涉嫌传销被查处,无不显示出监管层面对传销行为“0容忍”的态度。

文|青眼

日前,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处罚决定,上海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娜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被罚没款1068.3万元。

近两年,包括TST、思埠集团在内,已有一大批企业或品牌因涉嫌传销被查处,无不显示出监管层面对传销行为“0容忍”的态度。

号称年销22亿

公开资料显示,维娜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港澳台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为36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44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善用,经营范围包括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货物进出口等,目前仍是存续状态。

根据上海市市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12月,维娜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被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88.3万元、罚款80万元,合计约1068.3万的行政处罚。

▍截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涉传被罚没款上千万,这家公司到底是什么来头?

据了解,维娜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化妆品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范围包括了专业护肤、彩妆和生活健康等多个方面,旗下拥有9个美妆品牌,包括宫、蓓霓芬、emeth 、S.H.U等,产品多以套装形式售卖,套装均价多超过1000元。另据维娜公司官网介绍,其在全国拥有3万多家店铺及14家分公司,2019年达成约22亿元销售额(韩币3700亿)。

▍图源维娜公司官网

从维娜公司的业务板块来看,其主要涉及美容产业、SPA产业和美容培训三大领域,分别涵盖了化妆品的销售、线下门店的美容服务以及皮肤美容师培训三部分。

青眼了解到,该公司美容产业、SPA产业的业务主要通过代理模式开展,层级从加盟商到县级代理、市级代理、省级代理递进,而门店业绩则是代理晋升的主要考核项目。

据《禁止传销条例》中第七条规定,有以下行为属于传销行为: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那么,维娜公司是否因为层级代理的模式被认定为组织传销?对此,青眼尝试联系维娜公司了解事件详情,但截止发稿未获回复。

值得一提的是,维娜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在今年1月20日还有所更新,此外,青眼在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平台搜索发现,2022年11月,维娜公司还有多款产品备案。公司经营似未受巨额罚单的影响。

▍截自国家药监局官网

超4.9亿股权收购案告吹

事实上,维娜公司可以称得上是“风光一时”。青眼了解到,2021年9月,A股上市公司江苏吴中曾发布公告表示,拟收购维娜公司不少于70%的股权。彼时,江苏吴中与维娜香港有限公司(维娜公司母公司,持股100%)暂定维娜公司100%股权的收购对价约为人民币7亿元。

换而言之,江苏吴中拟出资不少于4.9亿元收购维娜公司的部分股权。

在江苏吴中的相关公告中,还公布了维娜公司2020年、2021年上半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数据显示,2020年-2021年上半年,维娜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2.63亿元,净利润为1.37亿元、9018万元。

▍截自江苏吴中相关公告

以此计算,2020年-2021年上半年,维娜公司净利率达到了29.54%、34.3%,已不输一众A股化妆品上市公司。

但在2022年1月,江苏吴中再次公开表示,在企业尽职调查期间,其发现维娜香港有限公司及李善用存在诉讼纠纷且未完结。维娜方未能如期对诉讼纠纷做出解释或表达歉意,最终江苏吴中终止了这笔股权收购。

不仅是存在诉讼纠纷,维娜公司还曾数次传出负面新闻。比如在2021年12月,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发布了化妆品生产企业的飞检通告,在33家化妆品企业中,有5家企业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处罚,其中就包括维娜公司。

▍截自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此外,据企查查信息显示,维娜公司在2019年曾因进口的货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上海浦江海关罚款63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青眼以“上海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关键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发现,维娜公司旗下的13家分公司已有12家是注销(吊销)状态,仅忻州市忻府区上海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忻州分店1家公司处于存续状态。

全方位大清洗

近两年来,已有一大批企业或品牌涉嫌传销被立案、判罚,剜掉传销这颗毒瘤是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

仅2022年,就有至少三家化妆品企业涉传被通报。比如2022年1月,微商代表企业广州思埠集团有限公司被曝出涉嫌传销,关联企业2亿元财产被冻结;2022年4月,有着“第一微商品牌”之称的TST,其母公司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也被湖北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构成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1927.99万元,罚款170万元。

随着思埠与TST传销行为的定性,有观点表示,这代表着微商野蛮生长时代要彻底成为过去式。

而在2022年6月,又有报道传出,化妆品电商“太极古芳平台”的4名主要运营者被认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了1年8个月-5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62万元,追缴非法所得约2.4亿元……

此次维娜公司被罚没1068万元,也再次给相关从业者提了醒,无论是微商、电商平台还是传统美容企业,随着监管的步步收紧,国家层面对传销行为的打击必定是全方位、无死角。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