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实控人由杭州市财政局变更为无实控人

杭州银行2月12日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管理,经协商一致,公司股东杭州市财政局与杭州市财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新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区财政局、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杭州上城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分别签署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书》,声明解除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明确自《关于杭州银行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声明书》签署之日起,各方不再构成一致行动人。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杭州市财政局与其原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不再合并计算,杭州市财政局持有公司股份7.03亿股,持股比例为11.86%。

八家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杭州市财政局,持股比例为11.86%,第二大股东为红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1.81%,本次变更后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50%以上的控股股东或可以实际支配公司3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投资者,也不存在任一股东可以单独依其可实际支配的股份表决权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综上所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杭州市财政局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将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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