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被父母、老师和诸多长辈教导,早上不要睡懒觉。回想起来,他们那时所号召的道理,并无太多说服的理由,更接近一种强制的命令。要是不从,就把我从暖热被窝中拖出,使我想睡也不得。除了令我掌握了闭眼穿衣的技能,和整个上午的萎靡不振之外,整个学生时代,我从未领受到早起一星半点的恩惠。我痛恨死了那熹微的晨光。
到底为什么要起早?大约是中国家长多爱信奉陈旧的古训。所谓“早起三光,晚起三慌”,大意是起得早,事情就能办得周详些,光光彩彩;起得晚,时间不够用,每天慌慌张张。
成年后,时间归自己管控。拉上窗帘,关掉闹钟,再不必担心父母闯进卧室,将我从睡梦中唤醒。一觉醒来,日已三竿,那种带点报复性的幸福感持续了一两年。大学时,我几乎错过了所有时间在八点半到十点之间的必修和选修课。
现在,事情有点变化。早起带给我另一种幸福感,就像我在标题里所写的,早点起床能多干点什么?当你把生物钟朝前拨,握住这些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时间,你会产生一种韶光易逝,却也可以弥补的错觉。
1、吃早饭

今年夏天,本单位通常只在午后上线的两位长者(你猜),偶尔早上也会在群里讲两句话。这令我有点担忧。是这样的,如果我和长者约定的交稿时间在当天晚上,那么实际交稿时间可以延长至第二天中午,因为晚上的时间比较模糊,从晚上七点到凌晨一点,都可以算晚上。所以等到很晚的晚上,长者们差不多已有困意,不会打开邮箱看是否有稿,而第二天他们起得都很晚,你懂我的意思吗?我可以从容地睡个觉,然后再磨蹭一个上午。而他们居然也开始早起了,意味着交稿时间提前了五到六个小时,意味着我可能在早上就收到一条微信,可能是个“?”。
于是我忍不住询问了一下长者目前的作息,发现他们确实开始早起了,通过他们的描述,我认为他们早起最大的动力应该是去小饭店吃早饭。后来我也去楼下的“兰州牛肉拉面”(广告植入多么地自然)吃了几次早饭,久违的豆浆、五香蛋和肉包子,好美味。尤其是夏天的早晨,太阳光还很温和,树底下摆了几张桌子,露天而坐。因为起得早,包子上面蒸腾着热气,豆浆也喝得烫口。这可能就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候了。
2、晨跑

国庆回了趟家,看望半年不见的父母。我爸爸和妈妈自然很高兴。不得不承认,人的变化要分隔一段时间才能感受到的,如果我一直和他们一起在县城生活,应该也觉察不到他们每日细微的改变,正如过去二十年我对他们的疏忽。比如,我爸爸虽然白头发多了点,但身形挺拔了些,似乎比年轻时更瘦削了;我妈妈把时髦的卷发剪了,变成服帖的黑短发,以及胖了点。我爸爸告诉我,他现在每天早上五点多起床,跑到七点钟,然后上班,常年保持微信运动排名位列前三。
我曾陪他跑过,除了困和跑不动以外,没什么感觉,回家后还得补个回笼觉。我想晨跑有两个关键:一是良好的作息,也就是早睡早起,夜猫子可以试试别的,参见我之前写的“失眠时可以做的十件事”;二是一条美好的跑道,我沿着马路跑过,几次被汽车尾气喷脸。所以晨跑者最好住在一个公园或者一所学校附近。要不还是等健身房开门,在跑步机上一边吹空调风一边跑吧,至少那里有热烈的氛围。
3、创作

早上是创作的黄金时间。这不是我说的,是海明威说的,原话是这样:“在写书或写故事的时候,我早晨天一亮就动笔。没有人打扰你,早晨凉爽,有时候冷,你开始工作一写就暖和了......比方说,你早晨六点开始写,可以写到中午,或者不到中午就不写了。你停笔的时候,好像是空了,可同时你没有空,你是满的,这种感受好比你同你所爱的人做过爱之后一样。什么事也不会让你不高兴,什么毛病也不会出,什么事也不要紧,只等第二天早晨你再动笔。难就难在你要熬到第二天早晨。"
请注意时间,早晨六点,开始写。
4、看电视剧

毕业后,我找了一份工作。这份工作是给一家网站供应即时消息,这个网站定位比较国际化,新闻有一半是国外的。具体到记者,就得浏览很多国外的新闻网站,然后从里面挑选出一些和中国有关的,或者中国读者会感兴趣的,翻译成中文。要是能联系上采访,就做点。一上手,领导叫我们每天找五条值得报道的新闻,从早上到晚上,我都很崩溃。看电视剧的时间被找新闻、学英语无情地挤压了,我唯一完成的一次的采访,是因为报道的那家美国公司的老板是个台湾人。
为了看电视剧,我开始早起。因为和人同住,我发现早起看电视剧有两个好处:一是早上的网速非常快,高清画质播放流畅,迅雷下载终于跟它的名字一样迅速;二是我选择了一些主题励志的电视剧,每天早上看两集,代入剧情以后,做点适当的发家致富的幻想,心情很快乐。但不久我就辞掉了这份工作,我好像是这样向爸妈交代的,“工作压力太大,没时间谈恋爱,而我正处于恋爱的年纪啊”。
5、干点不想让人知道的

先说两件,都是我较年轻不谙世事的时候,一件比较酷,另一件就比较傻。先说酷的。高中那会,我们学校流行女生穿男装,觉得那种宽宽大大的T恤,拖在身上,被风吹得飘啊飘的很有感觉。但也只有很少的女孩会这么干。我偷偷存了点零花,去美特斯邦威买了一件T恤,男款XS最小号。是的,当时该品牌代言人周杰伦是我们的偶像,七里香香遍了校园,人人都是三年二班,写情书得加一句“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为了穿这件T恤,那天,我比平时早起了半个钟头,趁我妈妈在厨房做饭的空隙,偷偷溜出来,飞快跑出家门。然后荡着那件T恤,在校园里逛了好几遍。
傻的就很简单。第一次去北京,我特意起了个早。那会是暑假,应该是四点钟,去天安门看升国旗。好像也不是因为什么祖国荣誉,就是想看升国旗的解放军叔叔是不是比较帅。很遗憾,由于光线模糊以及视线被人群阻隔,我只看见解放军叔叔的背影同那根旗杆一样笔直,而那面国旗确实很红。
6、等你来说!
— — E N 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