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官微2月27日消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交易商协会持续完善以注册制为核心的市场自律管理模式,积极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信息披露分层分类管理,于2月24日发布关于优化“常发行计划”(FIP)试点机制的通知,扩大试点企业范围,切实增强信息披露的便利性和普惠性。
本次优化一方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普惠金融、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实体经济决策部署,借鉴成熟市场实践,取消总资产、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不再要求发行人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推动不同行业、资质、规模的高频发行人享受“常发行计划”制度便利,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需求。另一方面,强调发行人合规性要求,秉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原则,突出对守规披露发行人的鼓励,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发行人不得适用“常发行计划”,助推银行间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
“常发行计划”试点是交易商协会为便利企业融资、优化注册发行服务、推进信息披露分层分类管理的积极探索和创新。自2022年4月试点推出以来,“常发行计划”大幅度减少发行人重复信息披露,助力投资人提升阅读便利,强化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归位尽职,提高注册发行工作质量,广大市场成员积极欢迎,呼吁扩容试点需求强烈。
截至2023年2月20日,“常发行计划”已累计支持41家企业采用“常发行计划”模式成功发行260只债务融资工具合计3036亿元,试点企业包括央企、地方国企、民企等各类型企业,覆盖品种包括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次优化扩容举措推出后,更多企业有望通过该机制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便利和注册发行效率。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债券市场发展相关决策部署,在人民银行正确指导下,持续优化信息披露分层分类管理机制,不断完善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框架,加快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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