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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犯强奸、诈骗罪被判刑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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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犯强奸、诈骗罪被判刑16年

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杰有期徒刑15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消息,2016年10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强奸、诈骗一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杰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春任有期徒刑五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杰以资助百色贫困学生为名,先后强奸学生农某月、覃某,并在被告人王春任强奸学生黄某梅的共同犯罪中提供帮助。被告人王杰以需要资助贫困地区学校课桌椅为名,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爱心团队资助款15000元占为己有。

隆林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杰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为他人强奸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王春任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两被告人强奸幼女,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春任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中国青年报》此前报道,“百色助学网”是由隆林县沙梨乡人王杰于2006年3月以个人名义建立的,主要为百色地区的贫困学生募集助学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杰称网站创办9年来,资助贫困学生4000余人,共接受逾万名爱心人士捐款700多万元。但是在2015年8月,王杰被人举报性侵女生、克扣善款,随后被警方逮捕。

在该案中,王杰在所谓助学过程中,存在性侵女生的犯罪事实。在此期间,受害女童多达十余人,王杰不仅自己施暴,还将这些女童介绍给同伙王春任。

王杰的行为符合四部委《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中的多项从严惩处的情形。根据该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不但应当从重,当具有强奸“农村留守儿童”、“多次实施强奸”以及造成未成年人“怀孕”或者“感染性病”等后果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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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犯强奸、诈骗罪被判刑16年

广西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杰有期徒刑15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消息,2016年10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百色助学网”负责人王杰强奸、诈骗一案,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杰有期徒刑十五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王春任有期徒刑五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杰以资助百色贫困学生为名,先后强奸学生农某月、覃某,并在被告人王春任强奸学生黄某梅的共同犯罪中提供帮助。被告人王杰以需要资助贫困地区学校课桌椅为名,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爱心团队资助款15000元占为己有。

隆林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杰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为他人强奸提供帮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实行数罪并罚。被告人王春任明知是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两被告人强奸幼女,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王春任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中国青年报》此前报道,“百色助学网”是由隆林县沙梨乡人王杰于2006年3月以个人名义建立的,主要为百色地区的贫困学生募集助学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王杰称网站创办9年来,资助贫困学生4000余人,共接受逾万名爱心人士捐款700多万元。但是在2015年8月,王杰被人举报性侵女生、克扣善款,随后被警方逮捕。

在该案中,王杰在所谓助学过程中,存在性侵女生的犯罪事实。在此期间,受害女童多达十余人,王杰不仅自己施暴,还将这些女童介绍给同伙王春任。

王杰的行为符合四部委《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5条中的多项从严惩处的情形。根据该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不但应当从重,当具有强奸“农村留守儿童”、“多次实施强奸”以及造成未成年人“怀孕”或者“感染性病”等后果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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