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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没有理由在教育体系里“失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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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没有理由在教育体系里“失声”

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如何,又有哪些问题亟需解决?

​文|黑板洞察

作为国家高度重视和关心的一项民生大计,党的十八大就明确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去年的二十大则进一步明确要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如果从 1874 年北京创办的第一所盲人学校算起,我国特殊教育已有近 150 年的历史,当下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那么,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如何,过程中又有哪些难关亟待攻破?

01 数量规模达百万,特殊教育不容忽视

所谓特殊教育,即为满足特殊儿童学习的需要,而设计提供的教育。这些儿童在精神、生理、人体结构上存在残疾和障碍,例如唐氏综合征、孤独症以及各类残疾等。因此,对不同种类特殊儿童的教育又可分别称为盲童教育、聋童教育、智力落后儿童教育、言语障碍儿童教育、情绪和行为障碍儿童教育、多重残疾儿童教育等。

根据 1987 年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彼时我国有残疾人口 5164 万,其中0~18岁残疾儿童数量为 1074 万,0~14 岁残疾儿童有 817.5 万,6~14 岁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残疾儿童约 625 万;2006 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公布,其中 0~14 岁的残疾人口为 387 万人,6~14 岁的残疾人口为 246 万人。

结合两组数据推算,目前我国 0~14 岁的特殊儿童约有近千万人,0~6 岁特殊儿童数量可能也达数百万之多。且相关数据表明,0~6 岁残疾儿童群体正在以每年 20 万的增速上涨。面对与日俱增规模,这些孩子的教育需求愈发严峻,需要投入更多的经费、师资、场地、设施以保证其教育权利的实现。

事实上,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国家便开始关注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1988 年,《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普通学校和幼儿园附设特教班”。新世纪后,国家又于 2001 年颁布《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正式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特殊教育体系中。

2010 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明确提到,进一步提出了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此后,《“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出台,将“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列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中。

经过多方努力,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已取得不错的进展,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显示,截至 2021 年,全国已有特殊教育学校 2288 所,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 14.91 万人,在校生规模更是接近百万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 6.94 万人。可见,特殊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发展与完善的重要一环。

02 专业院校&普通学校,体系正日趋完善

自中央财政设立特殊教育补助专项以来,特殊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便持续加大。根据《中国特殊教育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2-2029 年)》显示,2017-2021 年五年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超 20 亿元,其中 2021 年补助经费达 4.5 亿元。

资金持续扶持下,我国特殊教育现已基本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办学形式上即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等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普通学校的普通班中随班就读。其中,特殊教育学校作为骨干教育机构,是全面普及特殊教育的重点阵地;普通学校就读则主要招收中度和轻度的听障、智障、视障、精神情绪障碍和肢体障碍等特殊学生。

2016 年,教育部发布了盲聋培智三类特教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同时开展新课标的国家级培训,组织编审新教材,对特教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提供了基本的遵循和依据。并对随班就读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截至 2020 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数量,由 2013 年的 19.1 万名增加到当年的 43.9 万名,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占残疾学生总数持续保持在 50% 左右。

体系的完善不仅体现在教育普及的广度上,深度方面同样明显。由于群体的先天劣势,特殊教育不仅需要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更需关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指导,帮助其走上岗位“发光发热”才是最终夙愿。当前趋势看,未来全面建设集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于一体的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体系,以就业为导向,延伸至职业教育将成为主流。

近期,北京、山东等地纷纷出台特殊教育发展政策,其中北京明确各区均要建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并根据不同学段、不同专业配足配齐特教教师;山东则计划在人口超过 500 万的城市建设专门的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目前一些学校已走在探索前列。以都江堰特殊教育学校为例,该校考虑到学生初中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特地设立高中部,并陆续招收 9 个中等职业高中班,开设工艺美术、食品加工工艺、园艺技术等专业,为学生日后就业提供指导。支持国家融合教育政策的同时,兼顾培养特殊儿童适应现代生活的能力。

03 数量、专业紧缺,师资难关仍需攻破

近两年,我国招收特教专业的高校增加至 80 所,招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都稳步增长。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数量由 2015 年的 5.03 万名增加到 2021 年的 6.94 万名。但值得注意的是,行业师资匮乏问题仍然明显。全国范围看,特殊教育在校师生比由 2017 年的 9.68% 下降到 2021年的 7.55%,降低了 2.13 个百分点,相当于一名专任老师所要负责的学生数量增多。

2017 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共同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提到,“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是当下特殊教育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其中,师资便是重点关注对象。同年,《残疾人教育条例》又指出,“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根据自身条件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注重对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

但调查发现,受原有机构设计、整体运行框架和人力制度等的限制,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结构单一的情况较为普遍。学校的学前部缺乏学前教育教师、医疗康复人员,参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教师多为义务教育阶段借调的教师,大多缺少学前教育的经验,且部分教师仍承担着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任务。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往往难以形成稳定、独立的师资团队。

至于接受残疾儿童的普通幼儿园,其教师多为学前教育背景,特殊教育、心理学、医学和其他专业背景的教师占比较少,资源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与康复人员严重缺乏,意味仍有一些特殊儿童无法获得基本的康复训练与技能学习机会,从而影响其生存能力的培养,导致无法融入正常生活。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何侃教授指出,全国高校中开办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校近百所(保守估计 70 所左右),但开办教育康复学专业的高校只有 10 所左右,其中能对外输出毕业生的院校数量则更少。为缓解的师资紧张问题,多数机构通过合同聘任特教或康复人员,或者通过轮流换班、结对替补制度来补充教师队伍。

结语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甚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如前文所言,希望有朝一日其能实现普惠发展,让每一名特殊儿童都享受到教育的权利,于茫茫人海中“发声”。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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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如何,又有哪些问题亟需解决?

​文|黑板洞察

作为国家高度重视和关心的一项民生大计,党的十八大就明确提出支持特殊教育,十九大提出办好特殊教育,去年的二十大则进一步明确要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

如果从 1874 年北京创办的第一所盲人学校算起,我国特殊教育已有近 150 年的历史,当下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那么,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发展现状如何,过程中又有哪些难关亟待攻破?

01 数量规模达百万,特殊教育不容忽视

所谓特殊教育,即为满足特殊儿童学习的需要,而设计提供的教育。这些儿童在精神、生理、人体结构上存在残疾和障碍,例如唐氏综合征、孤独症以及各类残疾等。因此,对不同种类特殊儿童的教育又可分别称为盲童教育、聋童教育、智力落后儿童教育、言语障碍儿童教育、情绪和行为障碍儿童教育、多重残疾儿童教育等。

根据 1987 年全国第一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彼时我国有残疾人口 5164 万,其中0~18岁残疾儿童数量为 1074 万,0~14 岁残疾儿童有 817.5 万,6~14 岁义务教育学龄阶段的残疾儿童约 625 万;2006 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公布,其中 0~14 岁的残疾人口为 387 万人,6~14 岁的残疾人口为 246 万人。

结合两组数据推算,目前我国 0~14 岁的特殊儿童约有近千万人,0~6 岁特殊儿童数量可能也达数百万之多。且相关数据表明,0~6 岁残疾儿童群体正在以每年 20 万的增速上涨。面对与日俱增规模,这些孩子的教育需求愈发严峻,需要投入更多的经费、师资、场地、设施以保证其教育权利的实现。

事实上,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国家便开始关注特殊儿童的教育问题,1988 年,《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工作纲要》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普通学校和幼儿园附设特教班”。新世纪后,国家又于 2001 年颁布《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正式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纳入特殊教育体系中。

2010 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明确提到,进一步提出了要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此后,《“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出台,将“逐步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普及水平”列入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项目中。

经过多方努力,目前我国特殊教育已取得不错的进展,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结果显示,截至 2021 年,全国已有特殊教育学校 2288 所,招收各种形式的特殊教育学生 14.91 万人,在校生规模更是接近百万人,特殊教育专任教师 6.94 万人。可见,特殊教育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发展与完善的重要一环。

02 专业院校&普通学校,体系正日趋完善

自中央财政设立特殊教育补助专项以来,特殊教育财政投入力度便持续加大。根据《中国特殊教育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2-2029 年)》显示,2017-2021 年五年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特殊教育补助资金超 20 亿元,其中 2021 年补助经费达 4.5 亿元。

资金持续扶持下,我国特殊教育现已基本形成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格局,办学形式上即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等机构附设的特殊教育班、普通学校的普通班中随班就读。其中,特殊教育学校作为骨干教育机构,是全面普及特殊教育的重点阵地;普通学校就读则主要招收中度和轻度的听障、智障、视障、精神情绪障碍和肢体障碍等特殊学生。

2016 年,教育部发布了盲聋培智三类特教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同时开展新课标的国家级培训,组织编审新教材,对特教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提供了基本的遵循和依据。并对随班就读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截至 2020 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数量,由 2013 年的 19.1 万名增加到当年的 43.9 万名,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占残疾学生总数持续保持在 50% 左右。

体系的完善不仅体现在教育普及的广度上,深度方面同样明显。由于群体的先天劣势,特殊教育不仅需要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更需关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指导,帮助其走上岗位“发光发热”才是最终夙愿。当前趋势看,未来全面建设集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于一体的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体系,以就业为导向,延伸至职业教育将成为主流。

近期,北京、山东等地纷纷出台特殊教育发展政策,其中北京明确各区均要建一所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制特殊教育学校,并根据不同学段、不同专业配足配齐特教教师;山东则计划在人口超过 500 万的城市建设专门的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目前一些学校已走在探索前列。以都江堰特殊教育学校为例,该校考虑到学生初中毕业后的就业问题,特地设立高中部,并陆续招收 9 个中等职业高中班,开设工艺美术、食品加工工艺、园艺技术等专业,为学生日后就业提供指导。支持国家融合教育政策的同时,兼顾培养特殊儿童适应现代生活的能力。

03 数量、专业紧缺,师资难关仍需攻破

近两年,我国招收特教专业的高校增加至 80 所,招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都稳步增长。特殊教育专任教师数量由 2015 年的 5.03 万名增加到 2021 年的 6.94 万名。但值得注意的是,行业师资匮乏问题仍然明显。全国范围看,特殊教育在校师生比由 2017 年的 9.68% 下降到 2021年的 7.55%,降低了 2.13 个百分点,相当于一名专任老师所要负责的学生数量增多。

2017 年,教育部等七部门共同印发的《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 年)》提到,“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是当下特殊教育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其中,师资便是重点关注对象。同年,《残疾人教育条例》又指出,“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应当根据自身条件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注重对残疾幼儿的早期发现、早期康复和早期教育”。

但调查发现,受原有机构设计、整体运行框架和人力制度等的限制,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结构单一的情况较为普遍。学校的学前部缺乏学前教育教师、医疗康复人员,参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教师多为义务教育阶段借调的教师,大多缺少学前教育的经验,且部分教师仍承担着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任务。因此,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往往难以形成稳定、独立的师资团队。

至于接受残疾儿童的普通幼儿园,其教师多为学前教育背景,特殊教育、心理学、医学和其他专业背景的教师占比较少,资源教师、特殊教育教师与康复人员严重缺乏,意味仍有一些特殊儿童无法获得基本的康复训练与技能学习机会,从而影响其生存能力的培养,导致无法融入正常生活。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何侃教授指出,全国高校中开办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校近百所(保守估计 70 所左右),但开办教育康复学专业的高校只有 10 所左右,其中能对外输出毕业生的院校数量则更少。为缓解的师资紧张问题,多数机构通过合同聘任特教或康复人员,或者通过轮流换班、结对替补制度来补充教师队伍。

结语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关键一环,甚至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如前文所言,希望有朝一日其能实现普惠发展,让每一名特殊儿童都享受到教育的权利,于茫茫人海中“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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