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2CC新传媒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一批顶着妆字号备案销售的美容针剂。
据央视记者报道,在各类医美、化妆品展会上,只能外用涂抹的妆字号产品,却被不法商家用作美容针剂,注射到消费者的脸上。专业医师表示,这些美容针剂会引发消费者面部皮肤红肿、破溃、反复发炎,甚至导致无序生长、变形,美容不成变成毁容。据调查,这些美容针剂有些并无化妆品备案,生产这些美容针剂的工厂很多也没有生产许可证件。
这只是化妆品行业乱象的一角,从原料备案、产品生产到广告宣传的整条链条上,非法行为屡禁不止。
近几年,国家对化妆品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方面愈加重视,出台多部化妆品行业条规。从最初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到本月正式实施的《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随着新规出台,非法企业还能逍遥法外多久?
企业千层套路,国家重拳出击
首先先来盘点一下企业的各类违规行为。
化妆品消费者中,成分党是大势所趋,部分企业会从化妆品原料和皮肤功效方面,对消费者设下美丽陷阱。有的企业会在生产端做手脚,添加禁用原料,也有的企业营销欺诈,对功效宣称失实,还有的企业使用虚假标签、虚假价格等手段。
1、添加禁用成分部分企业为了提升产品表面效果,故意在产品中添加禁用原料。
譬如,广州御清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清堂尚品蜗牛原液清痘霜,抽检不合格,添加禁用原料西咪替丁。据悉,西咪替丁是可选择性H2受体阻滞药,临床上用于消化性溃疡的治疗,外用软膏仅见于治疗面部单纯性疱疹,是化妆品中明确规定不得添加的成分。
还有汕头市雅蒂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希格祛痘精华液,被检出抗生素成分克林霉素。专家指出,抗痘护肤品加入克林霉素,是为了增加祛痘疗效,但抗生素类的成分不适合每天使用,否则容易造成局部皮肤菌群失调或者产生耐药性。
违禁添加屡禁不止,归根到底还是“利”之一字在作祟,但枉顾消费者健康的商家终将被披露。
2、功效宣称不当某些企业迎合消费者的需求,在产品没有该功效的前提下宣称其具备该功效,对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近日,武汉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就因发布虚假广告被行政处罚。其在天猫平台屈臣氏官方旗舰店从2021年8月开始发布的“屈臣氏韩国自然乐园纳益其尔芦荟舒缓保湿凝胶清爽温和滋润300mL”广告,使用了“92%芦荟原液成分”、“92%芦荟胶”的广告用语,但实际添加量为0.414%,产品的宣传与商品成分不符。此外,武汉屈臣氏使用“补水战痘”、“不含防腐剂”、“始祖”等广告用语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汉阳区市场监管局认为,武汉屈臣氏此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责令其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4263元。
去年,上海屈臣氏日用品有限公司也因虚假宣传,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6540元,其所售“悠妮烟酰脘原液”为普通化妆品,却宣传其本身并不具有的“防晒黑能力”,并将广告宣传牌放置在该化妆品右侧,从而误导消费者。
近年来功效宣称不当的产品并不少见,而被处罚的企业也不在少数。
在去年,就比如有某品牌寡肽祛痘原液,宣称该产品有“抗皮肤过敏,刺激,抗炎和祛痘”的药用功效,但是化妆品和药品的功效并不可混为一谈;
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广告宣称普通化妆品“德国某护鼻露”具备“28天告别老鼻炎”的疗效,特殊化妆品“某烟酰胺美白精华液”能够“快速美白淡斑,效果堪比换皮,28天淡化所有色斑”的功效,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宣称化妆品具备疾病治疗功效;
某公司产品广告宣称某面膜含有“紫球藻干细胞”和“滨海刺芹干细胞”,具有“直接作用于肌肤细胞组织,激活肌肤细胞新生,促进肌肤自我更新力,从而达到修护受损细胞,抚平皱纹,重塑弹力纤维,恢复肌肤健康活力”等功效。然而,目前在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干细胞临床研究中并无干细胞在抗衰、抗癌、美容方面的研究。
3、虚假标签/折扣套路不断部分企业不仅仅在成分和功效上做手脚,还通过虚假标签,虚假折扣的手段欺诈消费者,套路不断。
比如,广州莉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的“FOEO颜值语美白祛斑精华液”产品包装上,虚假标注“377VC”和“国药集团天目湖药业有限公司”等字样,但该产品成分标识与注册配方中均不含“苯乙基间苯二酚”(俗称“377”)和“维生素C”成分,并且该产品的注册人和实际生产厂家均为“广州莉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显示“国药集团天目湖药业有限公司出品”为标注虚假标签。
屈臣氏在2022年两次因为虚假价格促销被行政处罚,一次是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连锁商店有限公司延庆第二分店虚标价格,其中某商品的活动价高于日常售价,被罚款5万元;另一次是北京屈臣氏个人用品连锁商店有限公司在促销活动中对其中的两款面膜的价格明升暗降,使促销前的价格只比促销后贵0.1元。
一方面是官方严查打假,另一方面,近年来消费者也更积极维权,打假意识不断提高。另外,小红书上的护肤品避雷笔记超2万条,从中可以看出消费者对于化妆品消费越来越理性,越来越有防伪意识。可见企业若是偷懒,逃不过现实的考验。
小红书
护肤品避雷笔记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是在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产生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也更能让消费者愿意消费。建立信任关系是长期的事情,破坏信任却在一夕之间。
上游监管,从源头严格把控
低处罚成本在巨大的盈利面前似乎微不足道,但是还有很多成本的计算是在产品上架之前。
自2020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原料、配方、功效宣称到生产全方位严控化妆品质量安全,可以看出国家对化妆品质量安全极其重视。
《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公告
比如,在企业准入方面要求提升,化妆品注册备案方面要求提交完整配方表;在生产环节要求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以此设立追责体系;首创原料报送码制度,实现一码溯源,提高了化妆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实行严格的功效宣称制度。
一些企业正忙于解决原料安全信息补交问题,根据要求,自今年起所有新品都需提供配方中每个原料的安全信息,而所有老品都需在5月1日前补交全部原料的安全信息。这意味着,如若无法获得原料的安全信息,将直接影响产品的注册备案。
国家严查质量安全负责人,已有多个质量安全负责人被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进行行政处罚,“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设质量安全负责人”的,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2021年广州腾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在企业涉嫌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生产化妆品时,提供虚假证据材料,被处以罚款2万元。据悉,这则案例也是新条例实施后首次公开对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进行处罚,首次处罚到人;
再如,今年1月12日,肇庆龙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儿童牙膏等3款产品过程中未进行成品留样等制度,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质量安全负责人各被广东药监局分别处罚了2.4万元,同时,企业也被责令停产停业及罚款4.4万元。
以上事件在行业引起不小的轰动,对企业无疑起到了较强的警示与震慑意义。
法规落地,洞见行业趋势
自《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相继落地以来,国家对化妆品物料采购、生产、检验、贮存、销售和召回等全过程实施控制和追溯,事无巨细的严控有利于规范市场,市场去芜存菁,蒙混过关的企业终将被淘汰,企业将迎来更公平的游戏规则。
除此之外,也可以看到行业趋势和发展机遇:一,原料报送码制度让原料端最为受益。原料报送码制度强化了原料生产商和品牌商的合作关系,品牌方与原料方或将趋向于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经销体系成本,这将导致产业链链条缩短,头部原料企业受益。二,对配方的严格监管,将助推国产化妆品品牌加速聚焦研发端。一方面是因为,要求国产化妆品注册备案提供功效评价和完整配方表,使得品牌企业不得不深入详细研发配方功效成分,减少了伪功效和概念性添加的可能性,提高了对品牌企业的研发要求;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保障化妆品的核心配方权,使得拥有核心配方专利的品牌企业的权利得到更有效的保障,能够形成更高的“护城河”。总结:随着化妆品行业监管红线的全方位布局,想必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不法企业无处遁形且被绳之以法,也能遏制更多想要铤而走险顶风作案的歪心思。那么,对于合法合规的企业、品牌来说,也能建立更多信心,去相信并且也去创造更公平的竞争环境和生态,形成更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努力打造科技力、服务力、品牌力,促进化妆品行业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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