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 沈溦
为期一周的“准备期”后南玻A(000012.SZ)于3月29日回复了深交所关注函,宝能系全盘否认“忽悠式”增持的质疑。
在回复函中,增持主体深圳市冠隆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隆物流”)承认了资金来源出自“宝能系”,但仍未说清楚资金的具体来源。
显然深交所对此并不满意,公告第二天的3月30日早间,立刻再次下发关注函追问增持资金问题。
根据南玻A公告,冠隆物流表示:实施增持计划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具体主要来自于上层股东投资款或股东借款等。
冠隆物流指出,虽然上层股东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主体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而存在暂时性流动性困难,但随着市场的逐步复苏,相关流动性困难化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各业务板块也逐步实现复工复产,整体发展趋势向好,因此不会导致本次增持计划面临重大不确定性,相关增持计划具备一定的可实现性及可操作性。公司不存在实施大额杠杆收购或“忽悠式”增持的意图。
同时,冠隆物流承诺,公司将在《告知函》阐述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不过,冠隆物流的承诺并未打消监管层的疑虑。
据深交所关注函,要求在宝能集团及其子公司持有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份近期存在被司法拍卖、宝能集团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被相关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以及冠隆物流持有股份被质押、物业和汽车等资产陆续被司法拍卖等情况下,详细说明有关回函显示的“上层股东投资款或股东借款”的具体安排。
如属于上层股东自有资金的,应当结合上层股东当前资产负债结构、有息负债情况、可支配货币资金等,说明有关资金使用安排,是否可能因前述风险事件导致本次增持计划使用资金安排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风险,进而影响增持计划的可实现性。
如属于上层股东自筹资金的,应当说明相关资金筹集计划或者具体安排,可能涉及的资金最终提供方,以及相关筹集计划或安排的具体保障措施,以及是否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增持公告披露前,还出现了一幕宝能集团提前公开披露增持计划的情况。
对此,宝能系方面在回复函中将矛头指向南玻A,认为上市公司不及时披露信息,违反了相关规定。
时间线显示,冠隆物流3月19日13:53向南玻A发送《告知函》,后于3月20日12:41对《告知函》进行更正,3月20日19:45 收到南玻A《询问函》,3月21日17:42 按照要求发送了进一步更新的《告知函》。
冠隆物流表示,南玻A于3月22日晚间方披露《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已逾2个交易日且未向公司就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说明。
南玻A则认为,根据冠隆物流3月21日17时42分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最终版《告知函》内容及补充资料,公司最晚应于收到最终版《告知函》的两个交易日内,即不晚于3月23日披露《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南玻A称,公司在3月22日晚间披露上述公告,是在法定信息披露时限内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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