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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哪都有,抖音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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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哪都有,抖音特别多

一边“洗白”,一边“涉黑”。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范剑磊

文|坤舆商业观察  吴辰光 高恒

围绕着短视频二创的侵权问题打得最凶的两个平台突然和解了。

4月7日,抖音与腾讯视频几乎在同一时间发声,均表示双方达成合作,腾讯视频将向抖音授权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权利的长视频,并明确了二创方式、发布规则。

实际上,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腾讯和抖音共爆发多起版权官司,既涉及《斗罗大陆》《王者荣耀》等动画、游戏内容,又包括《扫黑风暴》《云南虫谷》等热播剧。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场官司的一审判决已出炉,抖音均被判赔偿。其中,2021年8月,就腾讯起诉抖音侵害《王者荣耀》游戏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判赔60万元。2022年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腾讯视频起诉抖音侵权《云南虫谷》案作出一审判决,同样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判赔超3200万元。

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双方和解了。截至目前,双方谁也没有给出和解的前夕,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从双方的合作声明中,或许可以看出一丝不一样的心境。

腾讯视频表示,本次合作是视听产业在创新使用影视内容版权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正版授权的方式将为高品质短视频内容的创作与传播提供充分保障。

腾讯视频想突出的是:尊重版权。

抖音则表示,集团旗下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等平台用户都可以对这些作品进行二次创作。

抖音想突出的是:助力众多影视作品破圈。

耐人寻味的一句是:一直以来抖音尊重知识产权,积极寻求与长视频平台更好地合作。

合作是不假,但是否尊重知识产权值得商榷。

在与腾讯视频、爱奇艺等长视频平台合作前,抖音在2018年就因版权问题,与B站等15家视频内容平台一起被国家版权局约谈过。2021年4月9日,50余家影视公司、五大长视频平台及影视行业协会发出联合声明,共同呼吁短视频平台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权行为。同月,70余家影视公司,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等长视频平台以及超500名艺人先后发布联合声明及联合倡议,共同呼吁保护影视版权、反对短视频平台的侵权行为。

种种迹象表明,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的二创现象十分明显。从侵权到打官司再到合作,这就是所谓的一直以来尊重知识产权?

更重要的是,截至目前,包括国内的芒果TV、优酷以及国外的奈飞还没有与抖音达成合作,可未经授权的二创现象同样存在。

这说明,抖音一边在“洗白”,一边仍在“涉黑”。

收费教学的利益链仍在

坤舆商业观察随机和几位抖音影视博主交流发现,博主们对有关二创方面的话题都很敏感,有谨慎的,也有偷偷摸摸做的。

拥有1307万粉丝的博主力哥影视表示,一般而言,有授权的可以剪辑,没有授权的不能剪辑,尤其是优酷,芒果TV这些平台的独播自制内容不可以剪辑。“对于头部博主来说,由于关注度高,因此未经授权很容易出事。但粉丝较少的博主,不被查到就没事,就算被查到了,版权方也懒得耗费精力去交涉。”

拥有583万粉丝的博主剧峰影视则直接表示,长视频平台的自制剧、独播剧不是不可以剪辑,但该剧正在热播阶段,最好不要剪辑,容易被版权方盯上,等到该剧热度过去后,再剪辑风险就小得多。“其实我们做了好几年了,之前各个长视频平台没有授权的时候我们也照样做,抖音对于我们这些创作者是保护的。”

博主Mia影视也指出,院线热播的不要做,等下架了再做;自制剧不要在热播阶段做,等热度过去后再做。

早在2021年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其中明确提出,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在《细则》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曾有媒体曝光,抖音平台上的二创现象仍十分普遍,更有博主直接无视《细则》的情况发生。实际上,这背后已形成了从二创到收费教学到收徒的巨大利益链条,有粉丝达几百万的博主,通过批量售卖剪辑教程以及收学费,一个月收入能达百万以上。

此后,抖音在2022年2月发布关于展开引流收徒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禁止打着“教学视频制作”的口号违规收徒,继而将用户引流至站外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并引导用户发布无版权授权剪辑内容、搬运站内原创作品。

当时,曾有博主向作者透露,抖音官方和二创博主之间有个群,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在群里及时通告,当时抖音曾告知这些博主让他们近期要小心些。但此后没多久,该博主便将作者拉黑。

如今,抖音与几家长视频平台合作后,很多二创博主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做了,但对没合作的长视频平台的内容,还是偷偷摸摸。同时,利益链条仍在。

经过沟通发现,多数博主都承认存在收徒教学的收入来源,通常教学的收费标准在399-599元不等,粉丝量大的博主收费标准更是几千元不等。但对于一个月能有多少收入的问题,博主们都很谨慎,只表示:“你要是不来学,就不方便透露”。

与此同时,博主的收入来源还包括抖音平台提供的福利。自2021年6月开始,西瓜视频联合抖音、今日头条共同发起“中视频伙伴计划”,成功加入该计划的创作者,通过在抖音、西瓜视频、剪映平台发布时长≥1分钟的原创视场内容,可享受西瓜视频、抖音、今日头条的流量分成、商单等多元创作收益、三端流量扶持等政策。

多位影视博主表示,如果能加入到中视频伙伴计划,变现渠道跟粉丝量多少没关系,只要作品质量好,就会得到流量扶持,流量到达一定地步就会产生多少收益。

坤舆商业观察通过交流得知,多数腰部以上的博主通过“中视频伙伴计划”得到的基础收入每个月都在10万-20万元不等。而腰部以下,例如仅有38万粉丝的博主迷雾追剧,一个月基础收入也能在5万元左右。

对于版权问题,在大多数博主看来,只要想做,总是有办法规避的。此外,如果担心风险,那可以去做国外平台影视剧的二创,一般国外影视剧的版权问题在国内没人管,可以随便剪辑,抖音的审核也容易通过。

抖音客服:没有版权可以先做再说

在抖音规则百科中,对于版权和搬运的有关描述为:关于影视综音频游戏版权,即作品涉嫌未经授权使用影视综音频游戏等他人知识产权内容,易导致版权风险。关于搬运,即作品含有对影视综艺内容进行低成本剪辑/录屏/图片轮播、利用贴纸/马赛克遮挡第三方平台logo、明确表达视频转自他人、不同抖音水印叠加、原创水印与作者无关等搬运的内容。

对此,坤舆商业观察向抖音客服询问,该客服人员称,抖音一般不会管二创、剪辑,只要别太过分就行,可以加上一些配音、解说、分段等方法。没有版权的可以先剪辑,等到被举报了再下架。

随后,坤舆商业观察尝试用自己的抖音账号,分别剪辑了芒果TV独播的综艺《大侦探》第八季、《声生不息·宝岛季》《歌手·当打之年》,优酷独播的综艺《了不起!舞社》第二季,奈飞出品的《鱿鱼游戏》,很快就通过审核并成功发布。

据了解,审核门槛之所以不高,在于抖音惯用的“避风港”原则,即通知+删除,平台往往先通过上传的内容,如果有版权方发现侵权,会向平台通知并要求删除,这时平台才会对侵权视频进行下架处理。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表示,抖音采用“避风港”原则的原因是,毕竟是一个用户数量非常庞大的平台,用户每天上传的视频也是海量的,所以客观上抖音不可能逐一对这些视频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审核。从另一个角度讲,“避风港”原则本身就是一项利益权衡的制度,在权利人和平台之间进行一个权衡。如果加重平台审核义务的话,实际上会导致平台承受不了高昂的审核成本,或者根本不具有技术可行性,所以会遏制平台的发展。但是权利人的著作权也是要受到保护的,两相权衡之下就产生了“避风港”原则。

对于未经授权的二创内容,夏海龙指出,这依然属于侵权行为。

实际上,抖音、B站等在2018年9月被国家版权局约谈那次,就被要求不得以用户上传的名义,滥用“避风港”原则。

再回看抖音两个一审败诉的案例,均被认定为:构成帮助侵权。这意味着,“避风港”原则不是永远的挡箭牌。

从判决来看,抖音的情况更适用“红旗”原则,所谓“红旗”原则,是“避风港”原则的例外适用,是指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红旗一样飘扬,网络服务商就不能装作看不见,或以不知情来推脱责任。

北京大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玥表示,抖音的败诉体现在对用户的侵权行为属于放任的操作方式,没有起到谨慎的审查义务,因此构成帮助侵权,是要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的责任。对于上传的审核不严,也没有起到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关键的是,如果抖音本身是具有一定的技术手段可以去控制泛滥情况,那帮助侵权的意图就更明显了。

而对于教学收费、收徒的情况,除了抖音已发布的相关公告外,抖音客服也对坤舆商业观察表示,如发现违规情况,可以在该博主的首页举报栏中举报,核实后会进行处理。

坤舆商业观察在电影判官(收徒中)、大聪明和魏乐乐影院、318立哥影视等博主的首页看到,分别有“拜师”、“合作”的字眼,同时都附上了个人微信。

随后,坤舆商业观察发现这些博主发布的内容中发现,有部分是国外电影且不在国内上映的,版权问题都值得商榷。例如电影判官(收徒中)有《釜山行》的二创内容;大聪明和魏乐乐影院有《与神同行2:因与缘》的二创内容;318立哥影视有《与神同行:罪与罚》的二创内容。

随后坤舆商业观察均将上述博主举报,举报后,抖音平台给的答复为:感谢您的监督,平台将会持续关注,一经核实将从严处理!但截至发稿,这些博主的首页显示信息没有任何改变。

对此,夏海龙指出,抖音平台跟用户间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在不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情况下,抖音用户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性质为合同违约,抖音有权根据用户协议的约定对违规账号做出处置。

“如果违规账号存在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被侵权人可以在抖音平台内进行投诉,抖音则有责任在合理期间内对侵权投诉做出回应、删除侵权内容,如果因未及时履行该义务导致侵权后果扩大,抖音就需要承担一定侵权责任。”夏海龙说道。

对于非权利方的举报,夏海龙则告诉坤舆商业观察,这大致属于“热心群众”式的公益行为,这部分人没有权利要求平台履行特定的义务,相对权利人投诉来说,平台不作为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差异很大,所以理论上平台对待两类投诉者可能会有不同的反映。

刘玥表示,抖音应该不是直接针对所有的教学收徒现象,主要落脚点是否在发布无版权的内容上。平台有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如果认为某种业态或者方式是不恰当的、不合规的,是有权处理的。

“对于举报、投诉,如果平台有承诺就应该按照承诺去兑现,这是一个合规要求。抖音在接到举报之后,没有进行相关处理或者相关回馈的话,那就涉嫌虚假承诺。”刘玥说道,“无论是被侵权方还是第三方都可以举报,只不过在结果上会不一样。被侵权方如果举报无效,可以采用直接起诉等更强硬的手段。如果侵权行为实锤了,抖音作为平台会承担连带责任。”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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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洗白”,一边“涉黑”。

图片来源:界面新闻 范剑磊

文|坤舆商业观察  吴辰光 高恒

围绕着短视频二创的侵权问题打得最凶的两个平台突然和解了。

4月7日,抖音与腾讯视频几乎在同一时间发声,均表示双方达成合作,腾讯视频将向抖音授权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权利的长视频,并明确了二创方式、发布规则。

实际上,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腾讯和抖音共爆发多起版权官司,既涉及《斗罗大陆》《王者荣耀》等动画、游戏内容,又包括《扫黑风暴》《云南虫谷》等热播剧。

值得注意的是,有两场官司的一审判决已出炉,抖音均被判赔偿。其中,2021年8月,就腾讯起诉抖音侵害《王者荣耀》游戏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判赔60万元。2022年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腾讯视频起诉抖音侵权《云南虫谷》案作出一审判决,同样认定抖音构成帮助侵权,判赔超3200万元。

就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双方和解了。截至目前,双方谁也没有给出和解的前夕,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从双方的合作声明中,或许可以看出一丝不一样的心境。

腾讯视频表示,本次合作是视听产业在创新使用影视内容版权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正版授权的方式将为高品质短视频内容的创作与传播提供充分保障。

腾讯视频想突出的是:尊重版权。

抖音则表示,集团旗下抖音、西瓜视频、今日头条等平台用户都可以对这些作品进行二次创作。

抖音想突出的是:助力众多影视作品破圈。

耐人寻味的一句是:一直以来抖音尊重知识产权,积极寻求与长视频平台更好地合作。

合作是不假,但是否尊重知识产权值得商榷。

在与腾讯视频、爱奇艺等长视频平台合作前,抖音在2018年就因版权问题,与B站等15家视频内容平台一起被国家版权局约谈过。2021年4月9日,50余家影视公司、五大长视频平台及影视行业协会发出联合声明,共同呼吁短视频平台尊重原创、保护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相关影视作品实施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侵权行为。同月,70余家影视公司,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等长视频平台以及超500名艺人先后发布联合声明及联合倡议,共同呼吁保护影视版权、反对短视频平台的侵权行为。

种种迹象表明,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的二创现象十分明显。从侵权到打官司再到合作,这就是所谓的一直以来尊重知识产权?

更重要的是,截至目前,包括国内的芒果TV、优酷以及国外的奈飞还没有与抖音达成合作,可未经授权的二创现象同样存在。

这说明,抖音一边在“洗白”,一边仍在“涉黑”。

收费教学的利益链仍在

坤舆商业观察随机和几位抖音影视博主交流发现,博主们对有关二创方面的话题都很敏感,有谨慎的,也有偷偷摸摸做的。

拥有1307万粉丝的博主力哥影视表示,一般而言,有授权的可以剪辑,没有授权的不能剪辑,尤其是优酷,芒果TV这些平台的独播自制内容不可以剪辑。“对于头部博主来说,由于关注度高,因此未经授权很容易出事。但粉丝较少的博主,不被查到就没事,就算被查到了,版权方也懒得耗费精力去交涉。”

拥有583万粉丝的博主剧峰影视则直接表示,长视频平台的自制剧、独播剧不是不可以剪辑,但该剧正在热播阶段,最好不要剪辑,容易被版权方盯上,等到该剧热度过去后,再剪辑风险就小得多。“其实我们做了好几年了,之前各个长视频平台没有授权的时候我们也照样做,抖音对于我们这些创作者是保护的。”

博主Mia影视也指出,院线热播的不要做,等下架了再做;自制剧不要在热播阶段做,等热度过去后再做。

早在2021年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其中明确提出,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及片段。

在《细则》发布后的一段时间内,曾有媒体曝光,抖音平台上的二创现象仍十分普遍,更有博主直接无视《细则》的情况发生。实际上,这背后已形成了从二创到收费教学到收徒的巨大利益链条,有粉丝达几百万的博主,通过批量售卖剪辑教程以及收学费,一个月收入能达百万以上。

此后,抖音在2022年2月发布关于展开引流收徒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禁止打着“教学视频制作”的口号违规收徒,继而将用户引流至站外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并引导用户发布无版权授权剪辑内容、搬运站内原创作品。

当时,曾有博主向作者透露,抖音官方和二创博主之间有个群,有什么风吹草动就会在群里及时通告,当时抖音曾告知这些博主让他们近期要小心些。但此后没多久,该博主便将作者拉黑。

如今,抖音与几家长视频平台合作后,很多二创博主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做了,但对没合作的长视频平台的内容,还是偷偷摸摸。同时,利益链条仍在。

经过沟通发现,多数博主都承认存在收徒教学的收入来源,通常教学的收费标准在399-599元不等,粉丝量大的博主收费标准更是几千元不等。但对于一个月能有多少收入的问题,博主们都很谨慎,只表示:“你要是不来学,就不方便透露”。

与此同时,博主的收入来源还包括抖音平台提供的福利。自2021年6月开始,西瓜视频联合抖音、今日头条共同发起“中视频伙伴计划”,成功加入该计划的创作者,通过在抖音、西瓜视频、剪映平台发布时长≥1分钟的原创视场内容,可享受西瓜视频、抖音、今日头条的流量分成、商单等多元创作收益、三端流量扶持等政策。

多位影视博主表示,如果能加入到中视频伙伴计划,变现渠道跟粉丝量多少没关系,只要作品质量好,就会得到流量扶持,流量到达一定地步就会产生多少收益。

坤舆商业观察通过交流得知,多数腰部以上的博主通过“中视频伙伴计划”得到的基础收入每个月都在10万-20万元不等。而腰部以下,例如仅有38万粉丝的博主迷雾追剧,一个月基础收入也能在5万元左右。

对于版权问题,在大多数博主看来,只要想做,总是有办法规避的。此外,如果担心风险,那可以去做国外平台影视剧的二创,一般国外影视剧的版权问题在国内没人管,可以随便剪辑,抖音的审核也容易通过。

抖音客服:没有版权可以先做再说

在抖音规则百科中,对于版权和搬运的有关描述为:关于影视综音频游戏版权,即作品涉嫌未经授权使用影视综音频游戏等他人知识产权内容,易导致版权风险。关于搬运,即作品含有对影视综艺内容进行低成本剪辑/录屏/图片轮播、利用贴纸/马赛克遮挡第三方平台logo、明确表达视频转自他人、不同抖音水印叠加、原创水印与作者无关等搬运的内容。

对此,坤舆商业观察向抖音客服询问,该客服人员称,抖音一般不会管二创、剪辑,只要别太过分就行,可以加上一些配音、解说、分段等方法。没有版权的可以先剪辑,等到被举报了再下架。

随后,坤舆商业观察尝试用自己的抖音账号,分别剪辑了芒果TV独播的综艺《大侦探》第八季、《声生不息·宝岛季》《歌手·当打之年》,优酷独播的综艺《了不起!舞社》第二季,奈飞出品的《鱿鱼游戏》,很快就通过审核并成功发布。

据了解,审核门槛之所以不高,在于抖音惯用的“避风港”原则,即通知+删除,平台往往先通过上传的内容,如果有版权方发现侵权,会向平台通知并要求删除,这时平台才会对侵权视频进行下架处理。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表示,抖音采用“避风港”原则的原因是,毕竟是一个用户数量非常庞大的平台,用户每天上传的视频也是海量的,所以客观上抖音不可能逐一对这些视频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审核。从另一个角度讲,“避风港”原则本身就是一项利益权衡的制度,在权利人和平台之间进行一个权衡。如果加重平台审核义务的话,实际上会导致平台承受不了高昂的审核成本,或者根本不具有技术可行性,所以会遏制平台的发展。但是权利人的著作权也是要受到保护的,两相权衡之下就产生了“避风港”原则。

对于未经授权的二创内容,夏海龙指出,这依然属于侵权行为。

实际上,抖音、B站等在2018年9月被国家版权局约谈那次,就被要求不得以用户上传的名义,滥用“避风港”原则。

再回看抖音两个一审败诉的案例,均被认定为:构成帮助侵权。这意味着,“避风港”原则不是永远的挡箭牌。

从判决来看,抖音的情况更适用“红旗”原则,所谓“红旗”原则,是“避风港”原则的例外适用,是指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红旗一样飘扬,网络服务商就不能装作看不见,或以不知情来推脱责任。

北京大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刘玥表示,抖音的败诉体现在对用户的侵权行为属于放任的操作方式,没有起到谨慎的审查义务,因此构成帮助侵权,是要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的责任。对于上传的审核不严,也没有起到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关键的是,如果抖音本身是具有一定的技术手段可以去控制泛滥情况,那帮助侵权的意图就更明显了。

而对于教学收费、收徒的情况,除了抖音已发布的相关公告外,抖音客服也对坤舆商业观察表示,如发现违规情况,可以在该博主的首页举报栏中举报,核实后会进行处理。

坤舆商业观察在电影判官(收徒中)、大聪明和魏乐乐影院、318立哥影视等博主的首页看到,分别有“拜师”、“合作”的字眼,同时都附上了个人微信。

随后,坤舆商业观察发现这些博主发布的内容中发现,有部分是国外电影且不在国内上映的,版权问题都值得商榷。例如电影判官(收徒中)有《釜山行》的二创内容;大聪明和魏乐乐影院有《与神同行2:因与缘》的二创内容;318立哥影视有《与神同行:罪与罚》的二创内容。

随后坤舆商业观察均将上述博主举报,举报后,抖音平台给的答复为:感谢您的监督,平台将会持续关注,一经核实将从严处理!但截至发稿,这些博主的首页显示信息没有任何改变。

对此,夏海龙指出,抖音平台跟用户间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在不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情况下,抖音用户违反平台规则的行为性质为合同违约,抖音有权根据用户协议的约定对违规账号做出处置。

“如果违规账号存在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况,被侵权人可以在抖音平台内进行投诉,抖音则有责任在合理期间内对侵权投诉做出回应、删除侵权内容,如果因未及时履行该义务导致侵权后果扩大,抖音就需要承担一定侵权责任。”夏海龙说道。

对于非权利方的举报,夏海龙则告诉坤舆商业观察,这大致属于“热心群众”式的公益行为,这部分人没有权利要求平台履行特定的义务,相对权利人投诉来说,平台不作为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差异很大,所以理论上平台对待两类投诉者可能会有不同的反映。

刘玥表示,抖音应该不是直接针对所有的教学收徒现象,主要落脚点是否在发布无版权的内容上。平台有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如果认为某种业态或者方式是不恰当的、不合规的,是有权处理的。

“对于举报、投诉,如果平台有承诺就应该按照承诺去兑现,这是一个合规要求。抖音在接到举报之后,没有进行相关处理或者相关回馈的话,那就涉嫌虚假承诺。”刘玥说道,“无论是被侵权方还是第三方都可以举报,只不过在结果上会不一样。被侵权方如果举报无效,可以采用直接起诉等更强硬的手段。如果侵权行为实锤了,抖音作为平台会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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