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诈骗犯罪10923人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5月6日消息,检察办案发现,当前诈骗犯罪依然多发,手段不断翻新,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依法加大惩治力度,2023年一季度共批准逮捕诈骗犯罪10923人,在所有罪名中位列第2位;提起公诉18146人,在所有罪名中位列第5位。该类犯罪主要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涉及面广,多与市场需求紧密相连;二是组织化、规模化特征明显;三是犯罪手段趋于智能化,隐蔽性强。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在依法打击诈骗犯罪的同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类案监督,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生态环境部启动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工作
据生态环境部5月6日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启动实施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并开展春季航次海上调查工作。三基调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旨在摸清新时期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的最新家底、全面掌握海洋生态环境基本状况及变化规律等。我国分别于1976—1982年、1996—2000年开展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本次三基调查紧紧围绕“摸清家底、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的总体思路,以近岸海域和283个海湾为重点,把摸清我国管辖海域环境介质中各类污染物本底状况、精细化掌握各海湾生态环境状况特征和人为活动影响等作为主要目标,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时间节点、统一技术规范、统一质控要求、统一数据报送、统一成果集成,形成系统性调查评估成果。
两部门发布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据应急管理部5月6日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202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已确定于5月31日在应急管理部应急指挥大厅主会场举办启动仪式。《方案》提出,发挥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开展全员查找身边隐患宣传活动。每月至少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布1至2个“一案双罚”,以及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含危险作业罪)等各类典型案例。设立举报奖励机制,宣传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安全生产曝光台”“12350举报电话”等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全员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
商务部声明:“世界汽车大会”与商务部无关
据商务部网站5月6日消息,商务部消费促进司发布《郑重声明》称,近日,接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反映,有机构以商务部为“主管部委”的名义,将于2023年6月在澳门举办“世界汽车大会”,并收取展位费用。在此郑重声明:“世界汽车大会”与商务部无关,商务部从未主管、指导或参与“世界汽车大会”,商务部领导也无出席“世界汽车大会”的安排。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业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教育部: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
据教育部网站5月6日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2023年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目录。教育部明确,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2023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中小学教材选用使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3〕1号)执行。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和学生需求购买配套数字音像材料。鼓励教材出版单位采用互联网下载的方式免费提供。
最高检挂牌督办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案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5月6日消息,4月18日,北京市主台区北京长峰医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29人死亡。案发当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相关责任人员立案侦查,后对北京长峰医院及施工单位15人开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侦查中。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高检对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案挂牌督办,要求北京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协同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查明各方责任,夯实案件证据基础,依法惩处相关犯罪,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同时,强化溯源治理助推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综合治理。
文旅部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据“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5月6日消息,2023年6月10日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在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前后,以“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主题,集中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重点活动包括全国非遗曲艺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20周年活动、云游非遗·影像展等。各地还将因地制宜策划举办非遗购物节、非遗美食节、进景区看非遗等活动,引导广大民众畅享非遗购、探访非遗味、共赴非遗游。
海关总署:在上海海关开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5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进口机动车辆通关效率,促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海关总署决定在上海海关开展《货物进口证明书(汽车、摩托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改革试点。具体事项包括:自上海海关申报进口的汽车、摩托车,对原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34号(关于《货物进口证明书》相关事宜的公告)、《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办法》(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修改)等相关规定需要分别签发《证明书》和《随车单》的,在进口车辆办结放行手续并经检验合格后,试点签发“两证合一”的《证明书》等。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
海关总署: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5月6日消息,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拓展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公告,同意在原有吉林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港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中转口岸,增加浙江省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和嘉兴乍浦港2个港口为内贸货物跨境运输入境口岸。跨境运输过程中,运输企业须采取有效防控措施,防止动植物疫情和外来物种传入。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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