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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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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将择期宣判

因“不能抗拒原因”中止审理一年后,2023年5月19日上午,“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因“不能抗拒原因”中止审理一年后,2023年5月19日上午,“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过近7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2月14日,福州警方于福州市晋安区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教职工宿舍发现受害人谢天琴在家中被杀。

谢天琴是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的历史老师,丈夫患肝癌于2010年病逝后,她和儿子吴谢宇相依为命。吴谢宇自小成绩优异,并在2012年被保送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就读。

警方经侦查发现,谢天琴被杀案发生于2015年7月,其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4月,吴谢宇在重庆被抓获。

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吴谢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并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据“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3月,福建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的裁定书显示,该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本案中止审理。

2022年4月22日 ,吴谢宇的代理律师徐昕曾对界面新闻透露, 吴谢宇上诉后,福建高院原本打算尽快安排开庭,后来律师提出精神病鉴定申请,他以辩护人的身份寻求到一批精神病专家的帮助,向法院提交了三份专家意见,其中一份是著名精神病专家纪术茂等五位知名专家的联名意见。徐昕表示,提交这些材料之后,开庭暂时搁置,加上当时全国疫情紧张的原因,法院决定中止审理。

5月19日二审庭审中,围绕上诉人吴谢宇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澎湃新闻等报道,2021年10月,27岁的吴谢宇在看守所中手写了数万字信件,分别给舅舅、姨妈以及此案涉及的被诈骗受害者。长达约5万字的信件中,吴谢宇向亲友们表达了忏悔,并希望获得他们的谅解,争取“一个生的机会”。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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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将择期宣判

因“不能抗拒原因”中止审理一年后,2023年5月19日上午,“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因“不能抗拒原因”中止审理一年后,2023年5月19日上午,“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过近7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界面新闻此前报道,2016年2月14日,福州警方于福州市晋安区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教职工宿舍发现受害人谢天琴在家中被杀。

谢天琴是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的历史老师,丈夫患肝癌于2010年病逝后,她和儿子吴谢宇相依为命。吴谢宇自小成绩优异,并在2012年被保送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就读。

警方经侦查发现,谢天琴被杀案发生于2015年7月,其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4月,吴谢宇在重庆被抓获。

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吴谢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并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据“福建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一审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致谢某某死亡。后吴谢宇向亲友隐瞒谢某某已被其杀害的真相,虚构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144万元予以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购买了10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吴谢宇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吴谢宇不服,提出上诉。2022年3月,福建省高院对该案作出的裁定书显示,该院在审理过程中,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本案中止审理。

2022年4月22日 ,吴谢宇的代理律师徐昕曾对界面新闻透露, 吴谢宇上诉后,福建高院原本打算尽快安排开庭,后来律师提出精神病鉴定申请,他以辩护人的身份寻求到一批精神病专家的帮助,向法院提交了三份专家意见,其中一份是著名精神病专家纪术茂等五位知名专家的联名意见。徐昕表示,提交这些材料之后,开庭暂时搁置,加上当时全国疫情紧张的原因,法院决定中止审理。

5月19日二审庭审中,围绕上诉人吴谢宇提出的上诉理由和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法庭组织检辩双方对争议焦点展开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上诉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澎湃新闻等报道,2021年10月,27岁的吴谢宇在看守所中手写了数万字信件,分别给舅舅、姨妈以及此案涉及的被诈骗受害者。长达约5万字的信件中,吴谢宇向亲友们表达了忏悔,并希望获得他们的谅解,争取“一个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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