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吴谢宇弑母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吴谢宇弑母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福建省高院表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摄影: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2023年5月30日上午,“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该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此前福建省高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审理报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定于5月30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中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宣判。

界面新闻曾报道,2016年2月14日,福州警方于福州市晋安区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教职工宿舍发现受害人谢天琴在家中被杀。

谢天琴是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的历史老师,丈夫患肝癌于2010年病逝后,她和儿子吴谢宇相依为命。吴谢宇自小成绩优异,并在2012年被保送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就读。

警方经侦查发现,谢天琴被杀案发生于2015年7月,其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4月,吴谢宇在重庆被抓获。

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吴谢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并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福州市中院认定,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现场后潜逃。后吴谢宇编造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的事实,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人民币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还购买了十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吴谢宇不服,遂即提出上诉。由于“不能抗拒原因”中止审理一年后,该案于2023年5月19日进行二审开庭。据澎湃新闻报道,在二审庭审中,吴谢宇表现出了很强的求生欲望,希望通过努力工作来赎罪,弥补过错。

福建省高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划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某笔迹制造谢某某存活的假象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份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福建省高院表示,本案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吴谢宇弑母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

福建省高院表示,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摄影:界面新闻/匡达

界面新闻记者 | 张旭

界面新闻编辑 | 翟瑞民

2023年5月30日上午,“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该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此前福建省高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审理报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上诉一案,定于5月30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中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宣判。

界面新闻曾报道,2016年2月14日,福州警方于福州市晋安区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教职工宿舍发现受害人谢天琴在家中被杀。

谢天琴是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的历史老师,丈夫患肝癌于2010年病逝后,她和儿子吴谢宇相依为命。吴谢宇自小成绩优异,并在2012年被保送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就读。

警方经侦查发现,谢天琴被杀案发生于2015年7月,其子吴谢宇有重大作案嫌疑。2019年4月,吴谢宇在重庆被抓获。

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对吴谢宇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谢宇故意杀人、诈骗、买卖身份证件案,并于2021年8月26日上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

福州市中院认定,吴谢宇悲观厌世,曾产生自杀之念,其父病故后,认为母亲谢某某生活已失去意义,于2015年上半年产生杀害谢某某的念头,并网购作案工具。同年7月10日17时许,吴谢宇趁谢某某回家换鞋之际,持哑铃杠连续猛击谢某某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清理清洗现场后潜逃。后吴谢宇编造谢某某陪同其出国交流学习的事实,以需要生活费、学费、财力证明等理由骗取亲友人民币144万元用于个人挥霍。为逃避侦查,吴谢宇还购买了十余张身份证件,用于隐匿身份。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谢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为逃避刑事处罚,购买身份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身份证件罪,应依法予以并罚。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后对吴谢宇以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三千元。

一审宣判后,吴谢宇不服,遂即提出上诉。由于“不能抗拒原因”中止审理一年后,该案于2023年5月19日进行二审开庭。据澎湃新闻报道,在二审庭审中,吴谢宇表现出了很强的求生欲望,希望通过努力工作来赎罪,弥补过错。

福建省高院认为,吴谢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吴谢宇因自己的错误认知产生杀母恶念,作案前精心预谋,准备作案工具,谋划杀人手段以及对作案现场的布置和清理,作案手段极其残忍,作案后伪造谢某某笔迹制造谢某某存活的假象骗取亲友钱款,网购他人身份证件并毁坏随身手机卡以逃避侦查,将骗得的钱款用于挥霍,毫无认罪、悔罪之意。吴谢宇的行为严重挑战法律,违背伦理道德,践踏人类社会正常情感,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罪行极其严重。综合全案证据,吴谢宇作案时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

福建省高院表示,本案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吴谢宇的死刑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