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两年,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再次启动院士增选工作。2023年5月31日,两院分别于官网公布院士增选相关文件。
中国工程院发布2023年院士增选指南介绍,院士增选坚持质量第一,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着重从长期奋战在科研和工程技术一线的科研人员中遴选院士,向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国家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中国工程院明确,2023年院士增选总名额为不超过90名,其中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部10名,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10名,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10名,能源与矿业工程学部10名,土木、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部10名,环境与轻纺工程学部8名,农业学部10名,医药卫生学部12名(含中医药2名),特别通道6名,4个名额用于支持在西部边远地区(贵州、云南、广西、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内蒙古9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20年以上的候选人。各学部至少1个名额用于新兴交叉学科领域。
各学部专业组名额分配方案将根据有效候选人及评选情况做适当调整。全院至少5个名额用于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团队候选人。
关于增选资格条件,中国工程院表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正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候选人。
具体来看,中国工程院明确,担任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负责人(中国工程院除外)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院士,任职期间暂停提名权和选举权。提名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主要旁系亲属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师生关系。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要加强对被提名人学术成果真实性、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等方面情况的把关,因品德失范、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作为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表示,要自觉抵制各种干扰评选、搞公关、拉选票行为,并负有检举责任。对违反规定私下接触候选人,发生不当交往、利益交换的,视情节给予停止一定期限提名权和选举权直至撤销院士称号的处理。
中国科学院发布院士增选指南介绍,2023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名额共79名。推荐工作要坚持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强化满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需求并作出贡献的价值导向,注重领域学科间的平衡发展,着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的科研人员。
中国科学院特别指出,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1. 任职期间的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2. 因品德失范、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人员,以及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3. 2017年、2019年、2021年连续3次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的人员。
关于院士增选工作纪律,中国科学院也强调,各专业学部常委会要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注重领域学科间的平衡发展,把好入门关口。把科研诚信和纪法标准作为底线,对存在学术造假等行为的候选人“一票否决”;进一步压实院士推荐责任。对违反增选纪律的院士,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国科学院号召广大院士要自觉遵守增选工作行为规范,负责任地推荐候选人,不接受任何个人或单位委托推荐,不做无原则推荐,不推荐与自己存在亲属关系、师生关系等需要回避的人员。对候选人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不得刻意拔高。不与候选人发生不当交往和利益交换,自觉抵制交流增选工作相关事宜。不得以任何形式说情打招呼,不得要求其他人为某候选人投票。不接受请托说情和各种名目的送礼,不参加可能影响院士增选公正性的会议和活动等。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对候选人的讨论、评价、投诉、调查处理意见以及表决结果等信息。收到投诉材料应及时送交学部工作局,个人不得擅自出示和扩散。
中国两院院士增选每两年进行一次。2021年,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曾进行一次院士增选,其中,中国工程院增选院士84人,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65人。增选后,增选后,中国工程院院士总数为971人,外籍院士总数为111人;中国科学院院士总数为860人,外籍院士总数为1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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