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超4000亿惠及2000多万学生
据教育部网站6月12日消息,国家助学贷款作为我国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育公平的一项重要措施。1999年实施至今,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000多亿元,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多万名。贷款额度不断提高。2021年,提高至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每人每年1.2万元、研究生每人每年1.6万元。贷款期限不断延长。2020年助学贷款期限延长至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范围不断扩大。2017年,助学贷款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全覆盖,实现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预科生全覆盖。贷款办理更加便捷。各级教育部门通过高中预申请、“一站式”办理、线上办理等方式,最大程度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业务。
教育部推出第二批共5750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据教育部网站6月12日消息,日前,教育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共有5750门课程获认定,其中包括1095门线上一流课程,472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1800门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2076门线下一流课程,307门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与首批一流本科课程相比,第二批课程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实现了所有省份全覆盖,不仅有“双一流”高校课程,也有大量地方高校的特色课程,教师参与面进一步扩大。二是课程结构更优,不仅覆盖了全部学科门类,而且覆盖了所有专业类。三是课堂改革更深入,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大力推动先进教育理念、数字化优质资源和创新性教学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下一步,教育部将启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
国家发改委已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中央投资73亿元
据国家发改委微信公众号6月12日消息,今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已联合财政部分批下达2023年以工代赈中央专项投资73亿元,占年度拟下达投资规模的90%以上,支持中西部20余个省份实施2000余个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将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全面提高至30%以上,并依托项目广泛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资产折股量化分红等新赈济模式,吸纳更多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对象、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在家门口务工就业。项目实施后,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0余亿元,吸纳带动20多万困难群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人均增收1万元左右。
发改委预计猪价回落空间有限,不乏小幅反弹可能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消息,2023年6月第1周全国猪料比价为4.20,环比持平。按目前价格及成本推算,未来生猪养殖头均亏损为112.86元。周内猪价盘整为主,均价环比上周微降。消费依旧疲态难改,下游走货速度缓慢,而养殖端抗价情绪较浓,周内局部地区猪价虽有短暂下滑,但随即触底反弹,供需博弈激烈。目前市场对降价较为抵触,预计猪价继续回落空间有限,不乏筑底小幅反弹可能。
商务部就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商务部网站6月12日消息,为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国内流通秩序,商务部研究起草了《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2.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网址:www.mofcom.gov.cn),进入首页“征求意见”栏目提出意见。3.电子邮件:ciie_zs@mofcom.gov.cn。4.传真:010-85093284。5.信函: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消费促进司,邮编:100731。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1日。
工信部:3.1万家企业入驻首批中小企业产业特色集群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6月12日消息,当前,各地发挥各自特色产业优势,加快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目前,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已初步形成。目前,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已初步形成。最新数据统计,国家第一批1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已累计入驻中小企业3.1万多家,年产值超过2.5万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9.2%。在集群中,涵盖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73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74家,优质中小企业占比达到24.8%,集群梯度培育体系初步形成,集群内全产业链优势不断完善。今年,工信部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再培育100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各地围绕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转型,提升治理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大培育力度。
生态环境部: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实施环境风险管控
据生态环境部6月12日消息,日前,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有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多氯萘等5种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要求的公告》。《公告》规定了我国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六氯丁二烯、多氯萘、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十溴二苯醚,保留了需具备阻燃特点的纺织产品(不包括服装和玩具)等三项特定豁免用途,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禁止生产、使用、进出口短链氯化石蜡,保留了在天然及合成橡胶工业中生产传送带时使用的添加剂等九项特定豁免用途,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排放六氯丁二烯、多氯萘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排放量或消除排放源。此外,《公告》明确:除非另有规定,用于实验室规模的研究或用作参照标准的化学物质、在产品和物品中作为无意痕量污染物出现的化学物质,不适用于上述有关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进出口的要求。
《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7月20日起施行
据“工信微报”6月12日消息,为了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实施,保障和监督烟草专卖局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信部表示,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烟草专卖局实施行政处罚,将自2023年7月20日起施行。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规定》明确,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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