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8日,据新华社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
这部法律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共8章,包括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社会融合和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切实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的有力保障。
此前,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2023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6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在记者会上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增加规定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此外,草案增加关于鼓励编写和出版盲文版、低视力版教学用书的规定,将提供无障碍设施设备和服务的场所范围扩大至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场所。草案还完善了商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标签、说明书的规定。
近年来,在城镇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和适老化改造中加装电梯,受到社会普遍关切。对此,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二审稿予以专门回应。草案提出,“国家支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便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创造条件,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房屋所有权人应当弘扬中华民族与邻为善、守望相助等传统美德,积极配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或者其他无障碍设施”。
臧铁伟6月25日介绍,草案三审稿继续完善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将加装电梯等无障碍设施的住宅范围明确为“城镇老旧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同时增加规定“发挥社区基层组织作用”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加强沟通协商”。
另据法治日报报道,有的常委委员提出,统筹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重要举措,本法应该有所体现。据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遵循安全便利、实用易行、广泛受益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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