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连续通报两个“老虎”被开除党籍,分别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和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雪峰。
何泽华,男,1954年生,江苏淮阴人。上世纪90年代,何泽华进入江苏省烟草系统工作,曾任江苏省淮阴卷烟厂厂长、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副局长等职务。2003年,何泽华调任安徽,担任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局长、经理、党组书记,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03年7月-2014年3月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2023年1月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泽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何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接受烟草系统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私欲膨胀,贪婪成性,长期违规经商办企业攫取巨额经济利益,退休后仍利用原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
何泽华还被指公器私用,将手中的公权力和烟草资源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级晋升、职工录用、烟草业务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何泽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何泽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王雪峰出生于1954年11月,河北永年人,1973年3月入党,1971年1月参加工作,河北矿冶学院冶金系炼铁专业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调任河北省人大系统工作前,王雪峰在河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多年,曾任河北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2010年-2013年,王雪峰担任唐山市委书记,后转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雪峰和何泽华同日被官宣落马。1月6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雪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通报称,王雪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旅游活动安排,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毫无组织原则,搞拉票贿选,大肆买官卖官,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录用中弄虚作假为亲属谋取利益;收受大额礼品礼金;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岗位调整、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表示,王雪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雪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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