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冯雨晨
7月13日,沙钢诉复星的南钢股权纠纷案在江苏高院正式开庭。
该案中,沙钢主要诉求为复星方面把南京南钢的60%股权变更登记到沙钢名下,要求复星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据悉,这场庭审当天未作出裁决。
关注本案的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像这类案情重大的案子一般不会当庭裁决的,要经过评理会议,甚至要经过省委会讨论。
简单回顾前情,界面新闻此前报道,4月2日,沙钢和复星间的南京南钢股权交易随着南钢集团行使优先购买权正式“告吹”,中信集团旗下的湖北新冶钢宣布出资135.8亿元对南京南钢的第二大股东南钢集团进行增资,成为南钢集团控股股东,同时,南钢集团宣布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南京南钢60%股权。
沙钢对此并不“买账”,在复星方迅速归还沙钢诚意金及相关利息之后,沙钢未配合复星将南京南钢49%的股权解除质押,并在“分手”前向上海二中院对复星发起首次诉讼,沙钢就南钢集团是否为“第三方”、行使优先购买权是否为“同等条件”等问题发出质疑。
4月27日,据复星国际(0656.HK)公告,沙钢方“转战”南京南钢所在地的江苏高院上诉,指称复星系存在前次股权转让协议项下违约行为,向江苏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前次股权转让协议,以向原告转让目标权益。
界面新闻注意到,该案件受理后,南钢集团主动要求“进场”。5月22日,南钢集团向江苏高院申请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加入案件,5月30日,江苏高院通知南钢集团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不过随后,沙钢集团、沙钢投资也于2023年5月26日向江苏高院申请追加南京钢联为第三人。江苏高院经审查后准许申请,通知南京钢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上述律师向界面新闻表示,南钢集团主动参与是必须的促进处理之法律手段,也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必须。
对于当天庭审具体情况,界面新闻记者致电沙钢和复星方面,双方对此均未回复。南钢股份(600282.SH)证券部人士同样对此无透露,表示具体信息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该案结果影响着南钢股份(600282.SH)的实际控制人变更。南钢股份现控股股东为南京南钢,复星系持有南京南钢60%股权,剩余股份由南京南钢小股东南钢集团持有,即郭广昌为南钢股份实际控制人。
若本次复星系胜诉,则将成功出售其所持南京南钢60%股权给南钢集团,这也意味着南钢股份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中信集团。
南钢股份7月3日公告显示,诉讼事项尚在进行中,南钢集团发出的要约收购尚未生效,新冶钢、南钢集团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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