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等,浙江桐庐恒丰村镇银行被罚60万

7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7月10日,浙江桐庐恒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罚款人民币60万元;葛忠明受到警告处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一、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二、员工在本网点代理客户开立定期储蓄存款、个人通知存款账户。葛忠明是对前述违法违规行为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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