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2023年刚刚过半,重庆信托领到的罚单又多了一张。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公布的最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重庆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重庆信托)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被重庆外汇管理部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2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汇罚〔2023〕3号)显示,重庆信托违反了《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文印发)第十八条,存在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五项,重庆外汇管理局给予重庆信托警告、罚款,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7月24日。
根据《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文印发)第十八条,境内债务人从事外保内贷业务,由发放贷款或提供授信额度的境内金融机构向外汇局集中报送外保内贷业务相关数据。
尽管此次受罚金额较小,但需要指出的是,这已经是重庆信托半年内收到的第三张罚单。
此前于今年3月份,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重庆信托还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处以罚款200万元,同时相关负责人罗怀建也被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据彼时重庆监管局调查发现,重庆信托主要存在四项违法违规事由:
1. 非洁净转让信贷资产,掩盖表内外资产质量;
2. 内部风险控制欠审慎;
3. 向投资人披露信息不全面不准确;
4. 信托资金被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土地出让款。
追溯到今年初,作为国都证券股东,重庆信托还曾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了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北京证监局调查发现同样存在四大问题:
一是未如实向国都证券说明与国都证券其他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是与具有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关系股东的合并持股比例可能对国都证券运作产生重大影响,但未通知国都证券。
三是与国都证券多名股东通过股票质押协议违规约定让渡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扩大重庆信托作为国都证券股东的影响力。
四是利用对国都证券经营管理的影响,进行不当关联交易获利。
界面新闻记者致电重庆信托了解对于上述三张罚单所涉内容的整改情况,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财报显示,重庆信托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0.42亿元(母公司口径,下同),同比下滑57.82%;净利润3.14亿元,同比下滑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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