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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校外培训“先学后付”,广东如何打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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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校外培训“先学后付”,广东如何打样?

能有效防范化解退费纠纷和“爆雷”倒闭风险。

图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实习记者 | 张巽

“ 支持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上一次课、给一次钱’的先学后付模式。 ”

8月10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对外征求《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下称《试行方案》)的意见。

根据《试行方案》的原则和目标,所有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都将被纳入监管。通过五年时间,全省采用“先学后付”运行模式的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事件大大减少。

“先学后付”即“先上课,再付费”,《试行方案》要求:横向上,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需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纵向上,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 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

凡是没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属于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而是属于预收费用模式,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

缴费的具体形式由家长和机构自主决定,最典型的为“上一次课,交一次钱”,此外也有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形式,由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

为何鼓励校外培训“先学后付”?

和多数行业一样,教培业以往普遍采用的是预付费制,消费者往往被要求提前预付高额课程费用,某些机构甚至会“设局”诱导消费者向网络借贷平台贷款支付学费后分期偿还。

近年来,在疫情和“双减”的双重影响下,无论是全国知名机构还是地方小公司,“卷款跑路”“退款失联”等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蒙受巨大损失。

界面教育通过检索国内某知名消费投诉平台发现,针对培训机构“退费难”的相关投诉就超过两万条,退费纠纷数量居高不下,家长维权之路漫长。

采用“先学后付”,有效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减轻了其经济负担,充分保证了消费者能够获得在约定的服务周期内的全部服务,“前一天还在上课,第二天关门”等情况或将大幅减少。

其次,消费者地位从“被动方”转为“主动方”。预付款模式下,消费者缴纳费用后很难监管机构的资金运用,大部分情况下,对于机构“资金链断裂”难以预知,因此面对“卷款跑路”等情况几乎只能被动接受,随之而来的是漫长且未知的退款期限。

此外,以往机构“虚假宣传”,教学质量低、试听与实际上课不对板等问题常有发生。消费者若对教学质量等不满意,可在服务期结束终止双方的交易,而继续吃“哑巴亏”。

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费用,也能最大程度上遏制了各类“金融贷”“信用贷”等产生,以及打着“先学后付”“0元上课”等名义来骗取学生家长的费用、套取或者沉淀资金到第三方平台、损害学生家长的征信状况。

新模式下,如何调动机构的积极性?

对于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试行方案》给出了五项激励措施:免予预收费资金监管;可以自主确定合同方式;减少对于资金财务的检查;优先推广典型经验介绍;充分发挥机构参与政策咨询。

由于“先学后付”不存在预收费风险,从而减免了资金监管这一环节,管理部门也可减少检查或者免于检查财务资金等有关事项,一定程度上减轻培训机构的运营成本。

《试行方案》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同时采用“预付款”或“先学后付”两种模式,且需保持一种模式的相对稳定。

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如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应当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

为最大限度降低培训机构风险,支持“上一次课,给一次钱”,对于机构完成履约、按时保质提供培训服务后无法收取钱款进行追偿,可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其合法权益。

“选择培训机构时,我们最看重的是教学质量和运营能不能长久。”8月10日,广州一位家长向界面教育称。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一方面能有效检验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教育口碑,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与机构之间的粘性。

“机构会更加注重与学生家长的互动,学生家长对于机构的培训服务和沟通反馈普遍持正面的评价。”《试行方案》认为。

“双减”落地两年,教培机构将走向何方?

“先学后付”贯彻了“双减”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是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创新性政策发展。

《试行方案》指出,“允许学校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学校作为监管责任单位,客观上更加具备先学后付的条件”。

这一规定也符合“校外培训机构公益属性”的设定,过往大量资本涌入教培市场,极易导致过度营造教育焦虑、教学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允许学校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结合,一定程度提升学校素质教育质量,减轻学生校外负担。

“校外培训,尤其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并不是暴利行业,包括艺术、体育、科技等类别在内的非学科类和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广东省教育厅在《试行方案》中称,获客成本、场地租金、员工薪酬、教育研发等成本高,利润薄。一些第三方咨询公司的数据显示,非学科类培训行业在去除所有成本之后,利润率一般不到20%。

采取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培市场中的低价恶性竞争弊端或将得到缓解,从源头上促使“双减”下的非学科类教培行业走向健康成长。

广东作为鼓励“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领头羊”,部分地市、县(市、区)的一些中小型培训机构早已采用了此类模式,例如梅州市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由于城市规模小,人员熟悉,“先学后付”在粤东西北县城里被广泛使用,而如何将其在珠三角城市推进值得探索和思考。

此外,“先学后付”是否会带来新的监管问题,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赛道”将如何演化,仍需要更多的实际案例进行归纳总结。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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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校外培训“先学后付”,广东如何打样?

能有效防范化解退费纠纷和“爆雷”倒闭风险。

图源:视觉中国

界面新闻实习记者 | 张巽

“ 支持校外培训机构采用‘上一次课、给一次钱’的先学后付模式。 ”

8月10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公告,对外征求《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下称《试行方案》)的意见。

根据《试行方案》的原则和目标,所有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都将被纳入监管。通过五年时间,全省采用“先学后付”运行模式的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校外培训机构“爆雷”倒闭事件大大减少。

“先学后付”即“先上课,再付费”,《试行方案》要求:横向上,校外培训机构的所有课程、项目均需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纵向上,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 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

凡是没有同时满足上述两个要素的其他任何模式,均不属于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而是属于预收费用模式,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预收费的要求进行资金监管。

缴费的具体形式由家长和机构自主决定,最典型的为“上一次课,交一次钱”,此外也有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形式,由学生家长(含其授权的获得正规资质的网络支付机构和银行卡收单机构)在上课之后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

为何鼓励校外培训“先学后付”?

和多数行业一样,教培业以往普遍采用的是预付费制,消费者往往被要求提前预付高额课程费用,某些机构甚至会“设局”诱导消费者向网络借贷平台贷款支付学费后分期偿还。

近年来,在疫情和“双减”的双重影响下,无论是全国知名机构还是地方小公司,“卷款跑路”“退款失联”等现象屡见不鲜,消费者蒙受巨大损失。

界面教育通过检索国内某知名消费投诉平台发现,针对培训机构“退费难”的相关投诉就超过两万条,退费纠纷数量居高不下,家长维权之路漫长。

采用“先学后付”,有效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减轻了其经济负担,充分保证了消费者能够获得在约定的服务周期内的全部服务,“前一天还在上课,第二天关门”等情况或将大幅减少。

其次,消费者地位从“被动方”转为“主动方”。预付款模式下,消费者缴纳费用后很难监管机构的资金运用,大部分情况下,对于机构“资金链断裂”难以预知,因此面对“卷款跑路”等情况几乎只能被动接受,随之而来的是漫长且未知的退款期限。

此外,以往机构“虚假宣传”,教学质量低、试听与实际上课不对板等问题常有发生。消费者若对教学质量等不满意,可在服务期结束终止双方的交易,而继续吃“哑巴亏”。

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费用,也能最大程度上遏制了各类“金融贷”“信用贷”等产生,以及打着“先学后付”“0元上课”等名义来骗取学生家长的费用、套取或者沉淀资金到第三方平台、损害学生家长的征信状况。

新模式下,如何调动机构的积极性?

对于完全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试行方案》给出了五项激励措施:免予预收费资金监管;可以自主确定合同方式;减少对于资金财务的检查;优先推广典型经验介绍;充分发挥机构参与政策咨询。

由于“先学后付”不存在预收费风险,从而减免了资金监管这一环节,管理部门也可减少检查或者免于检查财务资金等有关事项,一定程度上减轻培训机构的运营成本。

《试行方案》还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同时采用“预付款”或“先学后付”两种模式,且需保持一种模式的相对稳定。

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除了资金收费之外,其他如包括机构信息、从业人员、培训材料等,应当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接受监管。

为最大限度降低培训机构风险,支持“上一次课,给一次钱”,对于机构完成履约、按时保质提供培训服务后无法收取钱款进行追偿,可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其合法权益。

“选择培训机构时,我们最看重的是教学质量和运营能不能长久。”8月10日,广州一位家长向界面教育称。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一方面能有效检验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和教育口碑,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消费者与机构之间的粘性。

“机构会更加注重与学生家长的互动,学生家长对于机构的培训服务和沟通反馈普遍持正面的评价。”《试行方案》认为。

“双减”落地两年,教培机构将走向何方?

“先学后付”贯彻了“双减”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精神,是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创新性政策发展。

《试行方案》指出,“允许学校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入校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学校作为监管责任单位,客观上更加具备先学后付的条件”。

这一规定也符合“校外培训机构公益属性”的设定,过往大量资本涌入教培市场,极易导致过度营造教育焦虑、教学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允许学校与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结合,一定程度提升学校素质教育质量,减轻学生校外负担。

“校外培训,尤其是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并不是暴利行业,包括艺术、体育、科技等类别在内的非学科类和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广东省教育厅在《试行方案》中称,获客成本、场地租金、员工薪酬、教育研发等成本高,利润薄。一些第三方咨询公司的数据显示,非学科类培训行业在去除所有成本之后,利润率一般不到20%。

采取先学后付的收费模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育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教培市场中的低价恶性竞争弊端或将得到缓解,从源头上促使“双减”下的非学科类教培行业走向健康成长。

广东作为鼓励“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领头羊”,部分地市、县(市、区)的一些中小型培训机构早已采用了此类模式,例如梅州市的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实行了多年的先学后付收费模式。

由于城市规模小,人员熟悉,“先学后付”在粤东西北县城里被广泛使用,而如何将其在珠三角城市推进值得探索和思考。

此外,“先学后付”是否会带来新的监管问题,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市场“赛道”将如何演化,仍需要更多的实际案例进行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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