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玉
国务院周日晚间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具体提到24条措施。分析师表示,这不仅将对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行业产生积极影响,也有助于我国加快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比如,意见提到,加大重点领域引进外资力度。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快生物医药领域外商投资项目落地投产,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在境内开展境外已上市细胞和基因治疗药品临床试验,优化已上市境外生产药品转移至境内生产的药品上市注册申请的申报程序。支持先进制造、现代服务、数字经济等领域外商投资企业与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天风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刘晨明在研究报告中指出,意见提及了生物医药、职业教育、绿色电力、互联网等领域,随着外商投资的扩大,这些领域或将优先受益。“但外商对我国的投资不仅限于上述领域,我们认为外商的增量资金将对很多行业产生积极的作用,同时提振整个市场的信心。”他说。
“中国未来强调的是创新驱动,要继续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所以要有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加大引进外资力度的重点领域主要是在高新技术方面,比如IT、芯片、半导体、新材料等,这些是我们迫切所需要的。而对于外商来说,中国是一个成长中的大市场,中国的制造业也在不断转型升级,让他们也可以找到更多的机会,应该是门当户对。”商务部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白明对界面新闻说。
国务院在《意见》中表示,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意见的出台有两个背景。首先,这可以看作是对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多措并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具体落实。会议召开以来,各地各部门已通过建立外资企业圆桌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外资企业、外国商会的沟通交流,助力外资企业在华长期、稳定发展。
”其次,近期外部环境趋于严峻复杂,个别西方国家实施‘小院高墙’,重点限制芯片、AI(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关键高科技领域对华投资。本次《意见》显示我国对外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可视为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王青说。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实际利用外资7036.5亿元,同比下降2.7%。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司长朱冰在2023年上半年商务工作及运行情况发布会上表示,短期数据的波动并不影响外商投资持续看好中国的发展前景,扩大对华投资整体趋势没有改变。跨国公司普遍表示,中国市场蕴含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中国市场不是“可选项”而是“必选项”,将持续加码在华投资,深耕中国市场。
《意见》提到,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加强要素支撑、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推动外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相关投资性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投资试点,建立健全QFLP外汇管理便利化制度,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币直接开展境内相关投资。
此外,针对当前海外投资者普遍关心的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等问题,《意见》也给出了务实管用的解决方案。比如,《意见》提到,推动加快修订政府采购法。外商投资企业如认为政府采购活动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可依规提起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
在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方面,《意见》称,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参加采购活动须自主承诺不存在违反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形。对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产品,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会商,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活动;对经知识产权部门行政裁决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专利侵权的产品,及时采取不予采购、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
在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方面,《意见》强调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在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过程中,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