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免罚清单内容不一,但总体上来看,“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违法行为人及时改正”是不变的标准。
化妆品企业都应该摆正位置,既要杜绝故意攀附名牌的不正当竞争,也应抵制不正当维权的邪风。
这是自国家药监局要求企业进行化妆品功效评价以来的首批被罚案例,对行业颇具警示意义。
立足于基础研究和功效验证,跨国原料公司相继推出新品。
永远要对市场充满敬畏之心。
巨头加速上“新”。
美业转折点。
水货、假货化妆品正迎来最强严监管时代。
在消费人群的扩张及品类的创新下,眼部护理产品正迎来“春天”。
“抽样”无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