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央视评“盗摄”现象:法律上没这说法,朋友圈发照片不侵权,薛之谦转发:文字乃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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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金秋野   编辑:刘春 、江旭波    

2月16日晚,@央视新闻发布新闻频道节目片段,回应了近日热议的春节档“盗摄”事件。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我国法律上没有盗摄这个说法,这应当是侵害著作权的一种通俗的叫法。一个照片或小片段,用于自己欣赏、个人研究、课堂教学,为了评价或评论某个已发表的作品,都是合理的使用范围,不构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侵害版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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