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回应“侵权格力”败诉:“未收到任何相关诉讼”;被告不是小米而是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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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导:韩徽北   编辑:江旭波   

7月9日晚,格力电器官方发文称,收到最高人民法院 2024 年 6 月 18 日出具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 1123 号】法律文书,该文书要求本案涉及侵权的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侵权人向格力电器支付人民币 185 万。7月10日上午@小米公司发言人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回应此事,表示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经查询发现,格力提到的案件被告人为东莞京东利昇贸易有限公司和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并非小米公司。据悉,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是小米相关产品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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